2018-05-29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税总局发布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随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示范条款》等规定,明确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以下简称“税延养老险”)的实施细节和管理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率先开展税延养老险的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支出在当月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的限额内进行税前扣除,待领取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的落地和先期试点的展开,说明千呼万唤的税延养老险已经从理论设想走向现实,这对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减轻个人、企业乃至全社会的养老压力意义重大。
税延养老险严格上来说同样属于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在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的背景下,发展税延养老险对缓解居民年轻时期的缴费压力,实现养老成本的代际传递至关重要。相较于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业年金计划,税延养老险是一种自愿性质的储蓄性养老计划,参保人通过保险公司建立税延养老保险计划,在计划内完成产品选择、交费、查询、转换、领取等操作。税延养老险允许投保人在缴费期以税前收入支付保费,等到领取期获得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参保人退休后收入通常大幅低于退休前,因此该计划能够减轻参保人购买保险时的税负,从而吸引参保人积极参与养老保险计划,以积极应对将来的养老压力。
从《暂行办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开展税延养老险业务对保险公司经营、产品管理、销售管理、业务管理、投资管理、信息平台管理、服务管理、信息披露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都给出了严格的要求,这就使得除个人税收递延这个直接减轻投保人经济负担的政策红利以外,区别于其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税延养老险还有其他的巨大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性高。《暂行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经营税延养老险业务需要满足的条件,涵盖公司注册资本金、偿付能力、经营经验、人员配置、网络服务等内容。规定税延养老险产品应当以“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为原则,满足参保人对养老资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的管理要求,既要减少参保人在养老金积累期的投资风险,又要帮助参保人在领取期有效应对长寿风险,确保投保人活到老、领到老。这使得参保人利益被最大限度保护,减少购买税延养老险的后顾之忧。
第二,保险属性强。《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向参保人提供终身领取、领取期限不少于15年的长期领取等领取方式。由于人的短视心理和逆向选择效应,许多参保人会希望在领取期将资产一次性提取完毕,以期尽快收回成本,但是这种非年金化的领取方式,无法体现保险转移长寿风险的功能,参保人可能在人生后半程由于资产的耗竭而陷入老年贫困。且年金化的领取方式,才是保险区别于普通投资产品的主要特点,也是保险功能发挥的重要环节。税延型养老险的所规定的“终身领取”、“长期领取”的领取方式,决定了参保人在领取期可以尽可能的实现年金化的领取,避免因不理性行为导致的保险风险转移功能的失灵。
第三,产品便于选择。为满足不同类型参保人的需求,税延养老险按照积累期养老资金收益类型的不同,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三类。其中收益浮动型为风险相对较高的产品类型,由于年龄越大,风险承受能力相对降低,《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向年龄超过55周岁的人销售。不同的产品种类划分比较明确,保证了不同参保群体可以选择与自己风险类型相匹配的产品,保障参保人风险可控。
第四,转换方式灵活。税延养老险规定参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可进行产品转换,包括同一保险公司内的产品转换,或跨保险公司的产品转换,给了参保人产品选择权和产品转换权。这使得参保人的选择变多,并且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上的产品状况进行调整。这也意味着竞争机制被引入税延养老险市场,劣质的产品会在这个动态过程中不断被淘汰出局,不用参保人为之买单,保证参保人的利益不受损。
税延养老险的推出,给了我国居民养老方式新的选择,也带来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契机。同时也应该看到,未来税延养老险市场也面临诸多挑战:首先,税延养老险由于产品转换权的存在,会带来保险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未来的发展当中,提高自身的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保险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的质量,引入新型保险销售手段,降低服务成本,提升保障力度,才能在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其次,由于税延养老险产品从积累期到领取期时间跨度很长,如何在较长的服务周期中,不断的进行产品的升级和维护,以及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控,都是保险公司未来需要关注的问题;再次,税收递延是税延养老险推广的重要手段,如何利用好税收递延政策非常重要。未来税收优惠力度还要根据市场状况不断调整,找寻最匹配路径。
税延养老险的推出,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给居民养老安排提供了新的选择,作为一种自愿性和灵活性都很强的补充型养老计划,具有极为广阔的市场空间,相信随着相关政策的完善和保险市场的发展,不但能够撬动庞大的商业养老保险市场,还能够显著提升居民的养老水平,使居民养老方式发生革命性的变化。
转载自《中国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605期,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