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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光:如何破解居民家庭“低投保率、低金融投资率”的困局?

2011-05-11

 

    近年来,随着家庭资产的不断积累、面临的风险种类更加多元化、风险总量也逐渐增加,居民家庭开始面临两个严峻的现实课题:一是,家庭资产的有效配置,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家庭风险的有效管理,使各类风险得到可靠的保障。但是,当前我国居民家庭无论是在资产配置,还是在风险管理方面都存在很大不足,给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风险保障都带来诸多潜在隐患。

 

    就资产配置而言,我国居民家庭资产主要以房产和储蓄的形式存在,形式比较单一,没有实现资产的多元化配置,抗风险能力低。例如, 2002年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大队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户均22.83万元的家庭资产中,房产为10.94万元,占家庭财产的47.9%;家庭金融资产为7.98万元,占家庭财产的34.9%。而金融资产中,储蓄存款51156万元,占金融资产的69.41%;股票资产为7374元,仅占10%。在当前家庭资产结构中,资产总量由于房价攀升而迅速增加,但大多数家庭的房产为自己居住使用,没有市场变现能力,所以存在资产总量被动虚拟增加的现象。即使少数家庭的房产为投资性房产,在当前房产价格高位运行、政府宏观调控背景下,资产缩水的风险很大。而在金融资产中,储蓄存款占到70%左右,在当前通胀率居高不下,而存款利率又相对较低的背景下,收益率很低、甚至在不断贬值。

 

    就家庭风险管理而言,我国居民家庭存在“重储蓄防范、轻保险保障”的现象。这种风险管理方式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居民家庭的消费潜力,是造成我国居民家庭高储蓄率的重要原因,也存在“一夜返贫”的巨大潜在隐患。例如,在南方雪灾、汶川地震、上海教师公寓大火等众多重大灾害事故面前,都凸显出保险保障不足的问题。

 

    因此,我国居民家庭金融行为特点可以概括为“低投保率、低金融投资率”(以下简称“双低”)。造成这种“双低”困局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产品功能单一、信誉度不高,证券市场发展不完善、风险程度高等客观环境因素。这些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很多,但是从监管、市场供给方入手的各项改革都进展缓慢或收效甚微。在这个更多是“需求引致供给”的时代,我们为什么不转换思路,更多尝试从居民家庭的行为决策入手呢?

 

    客观来说,居民家庭的风险管理理念、保险意识和投资观念等也是造成“双低”困局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保险购买和投资理财实际中,各种概念的炒作、各类欺诈误导案例的频发,一方面是概念制造者夸大其词和媒体大众片面理解、断章取义的结果,另一方面,当前人们浮躁的心态也一定程度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现代社会人们生活繁忙、节奏快,各类保险和金融投资产品名目繁多、广告铺天盖地,人们总是寄希望于一两个简单的方式方法或产品而达到“简单理财”、“快速致富”的目的。市场上充斥着海量的公司和产品宣传、投保投资和理财规划建议等信息,但是缺乏的是对消费者行为理念的梳理和引导。套用一个俗套点的流行句式,“这是一个概念纷飞的时代,这是一个理念缺失的时代”。殊不知,“市场瞬息万变,消费者才是王道”。因此,引导居民家庭培养树立合理的金融消费理念才是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

 

    居民家庭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但无外乎两大类――客观损失风险和主动投资风险。前者是家庭面临的客观存在的纯粹损失性风险,包括意外事故风险、疾病医疗、法律侵权等风险;后者是运用家庭所持有的资产进行投资或投机而使资产面临的收益率不确定风险。两类风险分别对应保险购买和金融投资两种行为决策。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际出发,两种行为都不是独立的。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综合管理,不可偏颇。客观损失风险管理再有效,金融投资决策失误将直接导致家庭资产的贬值缩水;就算金融投资收益高,如果客观损失风险缺乏保障,一旦大的事故发生,也容易导致“一夜返贫”。也就是说,居民家庭必须树立综合风险管理理念,对两类风险进行统筹管理。首先,居民家庭应当根据其财富收入水平、风险厌恶水平选择一定的风险承受总量。然后,根据客观损失风险的规避成本(保险费率)和主动投资风险的收益水平(投资回报率)等因素将这一风险承受总量在两类风险之间进行配置。一种风险承受得多一点,另一种风险就相对减少一点。最后,根据家庭和市场情况的变化,进行不断的动态调整。

 

    再具体一点,居民家庭应该首先罗列一下所面临的主要客观损失风险,哪些是自身可控的、可承受的,哪些是家庭经济能力不能承受需要通过投保进行转嫁的,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购买能力选择一个合适的投保比例。在金融投资中,要尽量避免投机暴富的想法,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在全面了解各种产品风险程度的前提下,根据家庭资产规模、储蓄的目的,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和投资额度。使风险承受总量控制在家庭经济能力可承受范围内是家庭风险管理的根本前提,然后才是根据保险费率高低、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状况,逐渐适度地调整投保比例和投资比例,以逐渐优化行为决策。每个家庭情况差异很大,不要盲目听从一些专家的所谓“**法则”,更不能轻信一些业务经纪人员的“神吹海侃”,而应该多咨询、多打听、多了解,最终还要自己多衡量、多判别,逐渐尝试和调整。在这个过程中,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应当扮演好规范市场宣传,提供信息查询和业务咨询等角色,引导居民家庭投保理财需求的合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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