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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德:破解保险消费误区 |
无论咱老百姓的态度如何,保险还是一步步地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不过由于普通消费者对保险的了解程度不够,在保险消费中还普遍存在着一些误区,从而影响了保险消费的质量并可能导致对保险的误解。 误区一:保险责任越全面越好。对于寻求保险保障的人们来说,一般总是希望保险责任越全面越好,恨不得所有意外事故都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不知保险公司是根据所承担责任的大小而计算保险费的,也就是说,保险责任越全面,需要缴纳的保险费就越高。尤其在某些综合性保险合同中,部分保险责任之间互相对立,如果被保险人从一项责任中获得赔付,就不可能从其它责任中获赔,比如说在寿险的两全保险中,保险责任为既保期内死亡又保期满生存,但一个被保险人要么在期内死亡要么期满生存,也就只能得到死亡保险金与生存保险金其中之一,而在购买两全保险时,投保人必须同时为死亡责任和生存责任缴纳保险费,这也就意味着总有一部分保险费被浪费了,不过请不要因此而对保险公司产生误解,保险公司的收费还是合理的,因为保险公司同时承担了两项责任。总而言之,保险消费者不应该片面追求全面的保险责任,而应该首先分析所面临的风险状况,按紧急程度进行排序,优先寻求对比较紧急的风险进行保障,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再按排序将保障范围扩大。 误区二:保险金额越高越好。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如果选择的保险金额越高,就必须为此缴纳越多的保险费。在财产保险中,如果投保金额超过了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也就是所谓超额保险,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只按实际价值而不是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因此在财产保险中选择过高的保险金额是没有意义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选择的保险金额也不应该低于财产的实际价值,否则保险公司只会按保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被保险人也就得不到充分保障,因此投保财产保险时应当按照财产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保险金额。在人寿保险中,由于人的生命或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因而不存在超额保险的问题,只要保险金额没有高得离谱,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接受,但此时需要缴纳较高的保险费,因此,选择寿险保额时,既要考虑到充分保障,也要考虑到自身的交费能力,如果将来无力继续缴纳保险费而不得不退保,那是很不合算的。 误区三:保险不如储蓄。尽管很多寿险产品具有储蓄功能,但简单地将保险与储蓄进行比较是不妥的。在长期性的人寿保险中,保险公司必须对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计算利息,利率的高低由保险公司预期的投资收益率决定,一般都高于同期的银行储蓄利率,因此,单从储蓄因素考虑,保险是优于储蓄的。另一方面,保险的基本职能是对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保障,保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越大,相应的保险费就越高,正因为保险事故只是可能发生而不是肯定发生,所以相对储蓄而言,保险能以较小的费用换取较大的保障,从这一点上看,保险也是优于储蓄的,但是如果保险事故没有发生,被保险人就得不到任何赔付,这时候保险就不如储蓄了。比方说,用同样金额的钱进行储蓄和购买定期生存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就能得到高于储蓄积累额的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就得不到任何保险金。由此可以看出,保险与储蓄的性质不同,不能简单地进行比较。目前市面上有一些投资型寿险产品,兼有保障性和投资性,如果在保险合同中列明了投资的最低收益率且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利率,那么这种产品就值得购买,如果没有最低收益率的保证,就意味着消费者要承担投资的风险,购买时应慎重考虑。 误区四:买了保险就要获得赔付。购买保险不同于购买其它商品,买到的只是一种无形的承诺,实现了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进行保障的目的。如果某个事件未来肯定会发生,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是不会承保的,要是非要保险公司承保的话,也会收取与保险金额差不多的保险费,此时已经失去了保险的意义。对于那些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也就是没有获得保险金赔付的消费者来说,他们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让保险公司赚走了,而是由保险公司转移支付给那些发生了保险事故的人了,正因为如此,那些发生了保险事故的人才能得到比保险费多得多的保险金,这就是保险分摊损失的作用。尽管可能得不到保险金,但消费者可以不必为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而担心,得到了安宁的心情,这就是保险解除后顾之忧的作用,所以说买保险并不是白买了。换句话说,如果每个保险消费者都能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远高于保险费的保险金,保险公司早就破产关门了,哪里还有人肯卖保险呢?
200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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