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入世协议,2004年12月11日,中国保监会取消外资保险经营地域的限制,并向外资开放健康险、团体险、养老险(年金险)市场。12月23日,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获保监会批复,成为首批获准经营团险的外资保险公司;12月30日,中英人寿在国家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成为首批取得团险工商执照的全国性外资寿险公司。2005年1月12日,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成都、广州的三家企业签订团险保单,标志着中国团险市场开放以来,国内首张外资团险保单的问世,也意味着团险业务由中资保险公司一统天下的格局不复存在。
团体保险由于能以一张保单覆盖多个被保险人,从而节约了大量保单成本和管理费用,同时由于团体成员一般满足社会平均健康水平,大多可以享受免体检等待遇,从而降低了业务开支,因此与同类个险产品相比,团险产品的最大优势在于相对便宜的价格。在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团体寿险普遍受到市场的青睐,在寿险总业务量中都占有较高比重。反观国内团险业务的发展,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业务量比较小。由于国内企业的风险意识不强,同时受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企业参加团体保险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团险业务在寿险业务量中的占比不到20%,业务主要靠学生平安险、旅游意外伤害险等短期业务来维持,产品结构单一,并且销售上常常借用行政手段。
其次, 规范程度不高。比如在团体总人数、参保比例等指标的核定上比较模糊,同时还存在“长险短做”等问题,有些所谓的团体养老保险实际上就是“吸储”业务。
第三,管理、技术和服务相对滞后。由于发展时间较短,目前国内团险业务的管理和客户服务水平相对滞后,尤其是团险业务的精算技术要求与个险业务不尽相同,可供参考的相关统计数据也比较缺乏。
在这样的局面下,外资进入国内团险市场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或许我们通过对外资进入个险市场的发展分析能得到一些答案。记得在九十年代初期,国内寿险产品品种单一,个险产品只有简易人身保险,销售上基本是坐等业务上门,可以说是“一潭死水”。友邦登陆上海后,率先实行个人营销制度,并推出了一系列个人寿险业务,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可以说是“一石击破水中天”。于是国内寿险公司纷纷群起而效之,并不断开发新业务,这才有了今天相当丰富的个人寿险产品种类和相对规范的个人寿险市场秩序。在逐步开放的保护下,中资寿险公司通过不断学习和摸索,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强化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提高传统型寿险在产品中的比例,调整内在运行机制,更加看重资产负债表和潜在的盈利能力,努力完善财务制度,提高精算技术,以及确立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等,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2004年,中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累计3109.25亿元,同比增长6.17%,占寿险公司市场份额的97.36%;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累计84.34亿元,同比增长44.66%,占寿险公司市场份额的2.64%。个人寿险业务正在从粗放式、风险性增长模式向规范、稳健、良性的发展转变,其中外资寿险公司的良好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功不可没。
外资保险公司究竟会怎样推动团险业务的发展呢?以外资公司在个险市场的发展经验上看,大致将会呈现以下特点:首先,外资公司会利用其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和先进的精算技术,设计出适合国内企业需要的团险产品。通过产品的差异化和市场的细分化,一方面避开与中资公司在目前主力险种上的激烈竞争和价格大战,另一方面实现其注重效益而非规模的经营目标。这在客观上将有助于中资公司拓宽产品开发思路,丰富团险产品种类,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将中国团险业务的“蛋糕”做大。其次, 外资公司会利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完善的客户服务,遵从最大诚信原则,积极为企业解除后顾之忧,从而加强保险公司与企业之间的亲和力,提高保险公司的社会知名度,为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打下基础。这在客观上有助于培育中国保险市场的诚信度,提高整个保险业的社会地位。
我国的团险业务发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团险市场的规模大约为600亿元,在当前提倡积极发展企业年金保险的背景下,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有机构预计2006年中国的团险规模将超过千亿。因此,以外资公司进入团险市场为契机,我们有理由期待着团险市场形成新的格局,从而带动我国寿险业的新一轮增长浪潮。
200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