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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南军:保险业综合经营:连横还是合纵? |
11月26日,国华人寿在上海开业。根据媒体报道,该公司未来考虑的业务方向之一是涉足医疗事业。这种经营战略在国外寿险经营当中并不罕见,但它却为处于综合经营大背景下的中国保险业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保险业综合经营,到底是“连横”还是“合纵”? 保险综合经营中的“连横”即横向发展战略,指跨多险种业务线,即涵盖财险、寿险、健康险、企业年金,甚至进一步涵盖多种金融业务如银行、证券、信托等业务的战略。目前我国保险综合经营基本上都属于“连横”一类,为此保险业进行多种层次的“连横”。首先是产品层面的连横,比如开发出投资连接保险;其次是保险业内的“连横”,主要指产寿险兼营;再次是在更大范围内即金融业内的“连横”,即保险业涉足银行、证券、信托等其他金融行业,其高级形式是打造金融控股集团。 保险综合经营中的“合纵”即纵向发展战略。是指在保险业务线的基础上,沿保险产品价值链向上或向下拓展,例如保险公司基于提供风险保障产品的战略目的成立经纪代理、资产管理、老人安养、健康医疗、灾害防阻等机构。我国保险业对于“合纵”战略少有重视。少数保险公司成立自己的经纪或代理公司;个别保险公司虽然提出房地产反向抵押贷款保险产品的规划,但该产品只是为养老提供资金融通,而并非从事实体意义的老人安养;而对于保险企业涉足健康医疗、灾害防阻、风险咨询等产业,基本停留在口头上,“雷声大、雨点小”,仍然是一片空白。为什么我国保险业在综合经营之路上热衷于“连横”而不屑于“合纵”呢?笔者看来,这里可能存在几个认识问题: 首先,对“连横”的范围经济效应估计过高。“连横”战略基于范围经济的理论基础,的确,范围经济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利益。但是范围经济的边际效应不可能是无限的。谈到“连横”战略的优势时,经常提到的好处主要有三:其一是“一站购齐”,但是,金融商品是一种虚拟商品而非实物商品,少有实物交付,虚拟商品尤其是简单的金融产品非常适合网络和电话方式处理,今后随着电子签名以及销售方式的变革,可由消费者在网上或者电话等方式“一站购齐”的金融产品也越来越多;其二是“信息共享”,但这项优势受制于客户个人信息隐私方面的法律保护而大受限制;其三是“渠道优势”,但是保险企业涉足银行自建银保销售渠道,还是通过协议方式和其他银行进行“一对多”实现银保销售,还很难说哪种方式更有优势。美国自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实施8年来,金融综合经营没有大规模出现,金融综合经营集团也未表现出明显的竞争优势。相反的事实是,花旗等一些大型金融集团反而将自己的非核心业务出售。因此,对于 “连横”的范围经济效应必须要有客观的估计。 其次,对“合纵”提升保险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纵观世界各国,保险业涉足其他金融行业的情况不胜枚举,但是其竞争力优势仍然在于提供保障产品上面。这是我们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基金业等其他金融行业相比较的优势所在。另一方面,在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领域并非只有保险一个行业,老人安养、健康医疗、灾害防阻、不动产管理等机构也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职能。如果我们保险业能够充分有效整合以上行业的资源,那么就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全面的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例如我国台湾地区的新光人寿、富邦保险、中国人寿等保险企业都纷纷涉足老人安养产业,如开发银发住宅(日本叫“年金屋”)。银发住宅由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消费者购买年金屋人寿保险,而寿险公司以退休住宅的居住及生活和医疗以及娱乐服务为保险期满给付。这样,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寿险保单的销售,同时还涉足了房地产开发和租赁行业,在“合纵”的基础上实现了“连横”。然而,这种“合纵”和“连横”仍以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为核心,从而具备了其他金融行业所不可比拟的优势。 再次,对“合纵”弱化保险业的“金融属性”有所顾虑,担心行业因此会被“矮化”。首先,我们保险业的“金融属性”源于何处?源于保障业务中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的时间差,因此保险业的金融属性是后天获得的,是派生的。这与银行业、基金业和信托业金融属性的先天获得性有所不同。如果我们保险业认识不到自身在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核心优势和竞争力,而是一味与银行、证券业比拼资金融通功能,那是非常不明智的。举例来讲,我国保险业近些年来资产规模的扩大,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新型寿险产品,尤其是基金特性很强的投资连结产品的发展。各保险公司也大力推广该产品,指望其快速提升公司保费收入和资产规模,恨不得一口吃个胖子。这两年我国资本市场适逢牛市,基金业资产规模借势轻松超过保险业。因此资产管理业务仍然不是保险业最核心、最具竞争力的业务。其次,实行“合纵”战略就会“矮化”保险业吗?世界上具有影响力、受人尊重的大企业并非都是金融业,IBM、英特尔、通用电器、西门子、沃尔玛、雀巢、杜邦、埃克森美孚等企业,之所以具有影响力、受人尊重,并不在于其行业属性,而在于他们能够为客户、股东、雇员、商业伙伴乃至整个社会持续不断地创造价值,在于其为人类发展和文明进步所作出的卓越贡献。如果我们保险企业能够尊崇人性、关爱民生、着眼于社会和谐,提供以风险保障为基础的纵向一体化的精致产品和服务,那么我们不仅不会遭到“矮化”,相反会获得社会更多的尊重,从而超越金融领域、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拥有自己的话语权! 保险企业在决定自己的经营战略时,均会慎重思考,根据自身禀赋和资源优势,扬长避短,抑或连横,抑或合纵,抑或纵横交错。但是,“保险业综合经营”并不必然等同于“金融业综合经营”。在保险业综合经营之路上,“连横”绝非唯一选项。从发挥核心竞争力的角度,“合纵”以及基于“合纵”基础之上的“连横”将更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
200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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