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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愉:结构失衡:我们错在哪里? |
伴随着资本市场的跌宕起伏,保险投资业务潮起潮落。在2006年开始的两年牛市的持续刺激下,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占比曾高达近80%。“不经意间”,业务结构失衡已然成为掣肘保险行业发展的结构性瓶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观今思昔,“我们究竟做错了什么?”不禁赫然脑海。
是由于我们过于青睐投资型业务,从而导致业务结构的失衡?还是由于我们过度倚重银保渠道,从而加剧了业务结构的失衡?或者是由于我们过分贪婪而难抵投资高收益之惑,从而迷失了自我,偏离了保障业务的正道?很显然,这些都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问题似乎不该如此简单。否则,限制趸缴、短期和投资型业务的“一纸禁令”、“几次会议”,晓之以理、责之以罚,就应该药到病除了,却为何在监管部门综合应用政策与市场力量多管齐下“调结构”半年多之久后,结构调整仍是障碍重重,步履蹒跚?看来,除了上述显而易见的错误外,还有更深层的问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刨根问底”、“追根溯源”。
问题一:为什么我们会过于青睐投资型业务?
根据消费者需求来开发和销售产品,是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求生存、谋发展的基本准则。在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国情民俗背景下,消费者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征:一是注重家庭和自我保障,尚不十分理解和接受保险保障;二是注重储蓄和投资,更多地寄希望于通过个人财富的积累和增长来对付天灾人祸、生老病死,以实现自我保障;三是在储蓄和投资中从众心理普遍,浮躁之风较盛,羊群效应明显。因此,他们对于储蓄与财富的升值具有“与生俱来”的偏好。而受个人投资渠道较少、资金规模有限的约束和证券市场的财富示范效应的刺激,他们总是特别关注并热衷于金融机构推出的各类理财产品,但同时又对于证券市场的波动具有十分敏感的过度反应。作为在市场上角逐利润的商业保险公司,自然不会、不愿、也不应该任凭这样的商机从眼前溜走,尽己所能大力开发和推销能够满足公众投资需求的保险产品,并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动适时调整产品结构,本无可厚非。问题出在我们在迎合公众需求时,指导思想出了偏差。在“保费规模至上”的发展理念指导下,什么样的产品好卖,什么样的产品容易设计,就开发和销售什么产品。于是,短期、趸缴、功能简单的投资型产品大量问世,忽视公众风险承受力的、保障功能低的同质化产品充斥市场…在为追求保费收入最大化而迎合市场的商战中,我们变得越来越浮躁,终于酿成了如今的业务结构失衡的苦酒。
问题二:为什么我们会过分倚重银保销售渠道?
银保销售渠道是保险公司利用银行及邮政的网点资源、人力资源以及信誉资源来销售保险产品。这本是双赢的合作模式,是金融自由化背景下制度创新的产物,本应成为保险业开辟新市场、提高利润率的重要途径。然而,在“保费规模至上”的发展理念引导下,银行保险被视为迅速开拓业务规模的“捷径”,而高额的手续费就是“通行证”。于是,银行保险业务超速发展,手续费价格大战越打越惨烈,来自银保产品的利润越来越低,保险公司在与银行的合作中越来越被动,推行什么保险产品则完全取决于银行方面愿不愿意卖,好不好卖,从而进一步加剧了保险产品结构的失衡。
问题三:我们为什么难抵投资高收益之惑?
现代保险业的重要特征是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并重,二者被喻为保险业发展的两个轮子。尽管从事风险管理的保险业素以稳健经营为特色,但其资本逐利的本性没有改变。保险可投资资金规模巨大,充分有效地运用这些资金以获得高额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利润总额,这完全符合股东或出资者的利益,也符合公司长期稳健经营的要求。但是,在“保费规模至上”的发展理念导向下,保险公司为了上规模,而无暇顾及效益,为了全力做大,而无法关注做强。其结果,一方面是大量的短期、趸缴和投资型业务所带来的快速增加的保费收入,给资产负债匹配和投资增加了难度和压力;另一方面是低效率扩张所导致的承保利润下降进一步增加了对投资收益的依赖,于是,推动保险业发展的两个轮子开始向投资业务倾斜。
由此可见,结构失衡最根本的原因并不是我们喜欢或是不喜欢哪些产品,不是我们偏爱或是不偏爱哪种销售渠道,也不是我们对于高收益的追逐,而是长期以来在发展理念和方式上所存在的根本缺陷。虽然关于保险业发展理念和方式的讨论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并也已经在理论上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一直信奉的“做大做强”,“以保费论英雄”的理念早已根深蒂固,其影响仍不可小觑。就拿目前的结构调整来说吧,尽管上有保监会的政策引导,外有依然严峻的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震慑,内有尚未忘却的投资型业务大起大落所带来的伤痛,可是面对刚刚有点回暖的资本市场,一些保险公司结构调整的步伐就又开始摇摆和放缓,试图再次力推投资性保险产品。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由于去年同期保费基数较高,在调结构划定的红线下,将面临着负增长的压力,于是就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投资类业务当作推动快速发展的“救星”,折射出了在规模增长和效益增长之间难以抉择的彷徨心态。
深刻认识结构失衡产生的根源,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症下药,找准结构调整的着力点。我认为,要彻底消除片面追求保费规模的发展观念及其影响,实现“调结构,稳增长”的目标,重点是要在保险公司内部建立起将经营者和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效益,而不是保费收入直接挂钩的科学的考核体系,同时在行业内部建立起能够让业内和消费者共同信服的不是以保费规模,而是以服务质量和效益为衡量指标的排名体系和评价体系。通过科学的评价考核指标将结构调整的目标转化为企业和员工的自觉行动,而不是权宜之计,从而尽快回归“以承保业务为核心”的轨道,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
200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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