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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祁祥:也谈中国保险业的新机遇

    日前参加在北京举行的2006年中国金融高峰会。众多学者、政府官员、金融机构的高管齐聚一堂,共同探讨金融领域的一些重大问题。保险议程的主题是“中国保险业的新机遇”。我在主持大会演讲和讨论的同时,也在“思绪飞扬”,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一直在谈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机遇,那么,当前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新机遇究竟是什么?我们能否有效地抓住这个新机遇?
    这些年来,我在与国内外业界人士接触的时候,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外国公司对中国的保险市场普遍都很看好,认为这是一个很有发展潜力的市场。记得在我这些年参加的国际保险学会的年会上,“中国保险业”一直是一个“抢眼”的词汇。甚至在去年召开的这个有全球600多位各大公司高管参加的大会上,三天的大会议程就有一天是专门的中国和印度市场单元。说是这两个发展中大国,但实际上大部分人都在热烈地谈论中国市场,然而,见到国内许多业界人士,他们则大都感慨:“业务太不好做了”。
    对于一个有着18万亿国内生产总值、其经济总量占世界排名第六的国家来说,对于一个保费年均增长率达30%左右的产业来说,对于一个保险密度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来说,似乎无论如何也不应当得出“业务不好做”的结论。因此,不知这是因为国内公司的“目标太高”,因此导致“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呢,还是属于某种“围城现象”:外面的人只看到了“增长率”,于是推断出中国市场的“蛋糕无比大”;而里面的人只看到了“残酷的竞争”,于是推断出“蛋糕不够分”。
    决定保险业发展的变量有众多,我将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水平、文化习俗等定义为影响其发展的内生变量,将制度、政策等定义为外生变量。在一个时期内,内生变量是大体恒定的。因此,在其没有基本改变的情况下,外生变量对产业的发展就显得格外重要。在中国,1959年因政治原因停办保险业导致商业保险中断20年之久的历史无疑可以折射出制度、政策等外生变量对产业发展的至关重要性。
    机遇,“境遇、时机也”。从制度、政策等这些外生变量的角度来看,我认为中国的保险业自改革开放以来曾经历过四次大的发展机遇。第一次是1979年,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发出《关于恢复办理企业财产保险的联合通知》,这一通知可以被看作是“解禁令”,中国保险业由此挣脱了体制束缚,开始了自1805年保险业在中国出现后的第二次新生(第一次新生可以说是1949年)。第二次发展机遇是1992年中国保险业的首次对外开放,保险业被置于整个金融业对外开放排头兵的地位,由此“痛并快乐地”利用“开放倒逼改革”所带来的机遇,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第三次机遇出现在1998年,保险监管部门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一监管制度和政策的改变体现了国务院对保险业的重视,由此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业作为三大金融机构之一的独立地位。第四次机遇出现在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在当时撰写的一篇文中曾经谈到,这一事件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所提供的最大机遇就在于:“通过竞争主体的增加和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的引入,使得参与“游戏”的各个主体(包括政府、企业)都必须按照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来行事,由此为建立一个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垄断、保护、不公平因素,增强企业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提高市场效率提供了前提条件”。
    撇开国际国内有利的经济环境不说,依旧从制度和政策的层面来看,进入2006年的中国保险业可以说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这可以从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中央对保监会工作的肯定和大力支持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发展保险业的重要性被提到了有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层面,由此从国家战略的高度为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然而,众所周知,机遇与挑战总是并存的。在新的机遇面前,保险业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同样十分严峻。在我看来,在众多的问题和矛盾中,我们特别需要谨防“投资陷阱”、“人才陷阱”和“制度陷阱”。
首先,投资陷阱。从保险业发展的特点来看,保费规模越大,保险投资的需求就越大。虽然保险资金也可以投向基础实业部门,但根据保险业资金的特点,它首先是对资本市场形成一种极大的依赖。如果资本市场不完善,无法满足这种需要,这种快速增长就会累积很大的投资风险,这必然会影响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由此影响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人才陷阱。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必然对专业人才提出极大的需求。这种人才绝不仅仅只限于目前社会上许多人所认为的“营销”人才,也不是仅仅限于人们通常所说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是包括精算、承保、理赔、法律、投资、甚至医学、工程等各种专才在内的人才队伍,这是由保险行业的特性所决定的。据中国保监会的粗略统计,目前我国保险业人才年缺口约为16,000人左右,供需比例约1:4。在“入世过渡期”结束以后,中资和外资进入市场的速度无疑还会加快,人才的供需缺口也会更加扩大。在业务增长的同时如果没有相适应的人才,这种发展就会进一步造成保险资源的掠夺式开发,由此破坏保险生态环境。
    再次,制度陷阱。保险业是一个具有很强的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的产业,其发展也涉及到许多政府部门的改革协调。例如,保监会近年来倡导大力发展的几个主要领域:如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和农业保险就至少涉及与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农业农村等许多部门的改革协调。如果政府各相关部门主导的各个行业的改革能够相互协调、同步推进,那么保险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就会好得多;反之,如果政府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存在缺陷,部门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配套制度改革不能同步推进,就会必然产生不少改革发展的阻力,对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障碍。比如,如果医疗卫生制度、责任法律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农业支持制度的改革不能同步推进(如医疗费用控制机制不健全、法律责任分配不合理、安全生产规则不落实、农业支持体系不完善),那么,保险业增长速度越快,在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方面产生的问题就可能越严重。
    综上所述可见,如果我们不能清醒地认识到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并且有效地解决它们,大好的发展机遇也许就会演变成“发展悖论”,即发展速度越快,业界面临的风险也会越大,并由此挑战中国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200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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