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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宇刚:浅议涉农保险的“提质”功效

  2020-02-14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愈加强烈。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我国现有农产品的质量还远远达不到人们的要求。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而涉农保险就是其中的重要一项。本文试图从保险内在机制的角度,来分析探讨如何发挥涉农保险的“提质”功效,以更好地提升农产品的质量。

  一、通过费率机制来发挥涉农保险的“提质”功效

  调整商品的价格可以影响消费者的行为。涉农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也可以通过调整其费率来影响投保人(农业生产者)的行为,通过涉农保险的“价格机制”来发挥其“提质”功效,促使农业生产者更加注重农产品的质量。

  涉农保险是指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保险,它包含很多不同的险种。在诸多险种中,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质量险和环境污染责任险等,均可以通过实施差别保费补贴或者费率奖惩机制,来实现提高农产品质量的作用。

  首先,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来说,可以对生产绿色、有机农作物等高质量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进行额外保费补贴。目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依然集中在大宗农产品,保费补贴的差异化依然较小。未来,政策性农业保险应该更重视对绿色、有机农作物等高质量农产品的额外保费补贴,这将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激励其生产高质量的农产品。

  其次,可以创新开展农产品质量险,并实施费率奖惩机制。农业生产者购买农产品质量险后,因农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权利人(消费者)可向被保险人(农业生产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政府可以鼓励农户购买农产品质量险;而对于农业企业来说,政府可以强制其购买农产品质量险。这里的关键是实施费率奖惩机制:对上一年度农产品质量不达标的农业生产者,降低对其的保费补贴比例或者收取更高的保费,促使农业生产者更加关心农产品的质量,从而有效解决农产品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险还处于起步阶段。未来,需要加强对该险种的重视,合理利用费率奖惩机制,以发挥提高农产品质量的作用。

  再次,还可以配套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农业产业化推动下,农业种植和牲畜养殖由散户种养为主逐渐转变为专业农业合作社或企业来进行经营管理。在没有其它约束的条件下,这种以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农业生产经营,往往更加重视农产品的成活率和“卖相”,这必然会增加化肥、农药的使用,从而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和农产品安全质量问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有效解决该问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通过费率奖惩机制,促使农业生产者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同时也能够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环保意识。这样就可以减少化肥、农药以及激素等的使用,帮助解决农产品安全质量问题。

  二、通过参与质量风险管理来发挥涉农保险的“提质”功效

  农产品质量风险是指,由农产品质量不达标而导致的损失的不确定性。农产品质量风险管理是用来识别、评估和控制质量风险的一个系统程序。保险公司在与农业生产者签订保险合同后,由于其利害关系的存在,保险公司会积极参与并指导农业生产者进行质量风险管理,这主要是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实现的:

  第一,保险公司可以在承保时以及在合同期内,进行有关农产品质量风险管理的宣传,提高农业生产者的质量和风险意识。农业生产者的质量和风险意识薄弱是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有关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宣传可以让农业生产者认识到农产品质量问题带来的后果的严重性以及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农业生产者质量意识的提高可以有效降低农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概率。

  第二,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自身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性,指导农业生产者进行农产品质量风险管理。农产品的质量风险存在于生产、收获、加工、贮藏、运输等各个环节,非常复杂,这使得质量风险管理也非常困难。对于大部分普通农业生产者来说,他们不具备相应的质量风险管理的能力。而相比之下,保险公司具有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因此,保险公司可以监督和指导农业生产者进行农产品质量风险管理,避免因农业生产者自身的过失行为而导致的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从而降低了农产品质量风险。

  总的来说,通过费率机制和质量风险管理,涉农保险可以有效发挥提高农产品质量的作用。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涉农保险的“提质”功效还远未得到发挥,其主要原因是,这一问题还未引起从政府到企业和农户足够的重视。未来,我们需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发挥涉农保险的“提质”功效,让涉农保险切实成为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推力之一。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684期,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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