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7
2020年是我国保险市场深度开放的第一年,自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事实上,自2018年以来,我国就加快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进程,2018年4月以来,银保监会先后对外发布了3轮共计34条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措施,其中涉及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措施有14条,包括放宽和取消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放宽外资机构在总资产、经营年限、股东资质等方面的限制等。2019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12月,银保监会陆续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2020年,产寿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均可达100%。
早在2001年“入世”时,保险业由于开放力度较大,财险和再保险领域对外资完全放开,而当时我国保险业正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相比于有较长发展历史且产品成熟经验丰富的外资保险公司,行业内曾一度担忧“狼来了”。不过,近20年过去,市场这一担忧逐渐打消,外资总体份额较低,尽管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数量不少,但是市场份额却始终处于低位。2017年年末,外资保险公司的总资产份额和保费收入市场份额分别为6.71%和5.85%。于是很多人认为,它们好像并没那么可怕。这就带来一个疑问,无论从保险深度、保险密度这样的表征保险市场发展程度的指标来看,还是从规模与效益这类表征保险公司发展水平的指标来看,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刚开始起步的市场中的中资保险公司来说,外资公司都是更为领先的,那为什么他们并没有对中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产生较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向外资保险公司学什么?
单纯看市场份额这一数据,有时会给我们一种片面的印象,甚至是“误导”,一方面,让我们认为即使外资保险公司有成熟的经营理念,也不会对中资公司构成竞争;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竞争和威胁,所以学习对方先进经验的意识和动机很可能会淡薄。这些都不利于金融开放初衷之一的实现,即引进先进理念,促进学习,进而促进市场发展。因此,对市场份额指标,还需要更辩证的解读。
首先,中资保险公司十几年来突飞猛进的发展,是一种市场发展初期的粗放型、超常规的发展,这种发展模式下的市场份额不具有可持续性。在寿险领域,曾经的投连险、银行保险都经历过爆发式的销量增长以及随后的退保风潮,而近年来主角又换成了中短存续期理财险。在财产险领域,多年来车险都是主要的份额贡献者。在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2018年人身险保费的增速大幅度下滑,主要源于寿险业务的负增长。原因在于,2017年以来,寿险产品经历多轮清理整顿,134号文、19号文对行业的影响仍在消化之中。近10年来,我国财险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增速常年保持在10%以上。而2018年财产险保费增速同样放缓,主要与车险增速相关。如今保险业粗放发展的弊端已经十分明显,有些方面还很严重。部分保险机构陷入低水平发展陷阱无法自拔,重复着业务粗放扩张—偿付能力不足—增资—业务粗放扩张的怪圈,既无法给股东带来回报,也不利于为社会和消费者创造价值。从市场竞争看,部分保险公司过于依赖高手续费,站在客户角度思考问题方面做得远远不够。高手续费的背后,有时还隐藏着商业贿赂、非法输送利益等违法犯罪问题。单纯以保费论英雄的发展模式必然伴随对保费规模的盲目追求,对于寿险来说,附加了理财功能的产品有利于更多地提高保费收入,因而推广理财型产品也就成了必然趋势,市场产品趋同,几乎没有时间去做消费者培育。因此,以寿险市场为例,是近些年来中资公司理财产品的超常规发展掩盖了外资公司的发展数据,而对于很多外资保险公司来说,他们大多来自成熟保险市场,不大可能再退回去采用粗放型的发展模式。
其次,外资公司具有稳健的价值经营模式,在一些保障型产品领域,外资保险公司的份额已经较高。从寿险业看,在中资公司受监管政策影响而起落时,外资公司展现出超越政策周期的业务增长。例如100%外资持股公司友邦,在自2017年以来的最新一轮政策收紧过程中,其新业务价值仍保持20%以上高增长。其他合资寿险公司也有稳定增长。这与中资险企在规模和效益上摇摆不定、新单和新业务价值普遍下滑形成鲜明对比。在财险领域,外资财险公司在一些细分领域已经举足轻重。比如,一份上海地区交流的信息显示,当地财险市场上大概11%的外资机构,在责任保险业务的份额达25%,在货物运输保险市场占比接近30%,在高端健康险的份额更是超过三分之一,达到34.84%。总体份额不高,但在细分市场占比却能有1/4,甚至是1/3。可以说,外资险企不贪大求全,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一些自己有优势的特定险种和细分市场领域去深耕,并取得一定市场份额,甚至成为领头羊。而这些领域,都是保险作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的体现。
因此,市场份额并不能绝对地说明中资保险公司就一定比外资保险公司强大且有竞争力。从行业增速看,保险行业补偿式的高增长时代已基本结束,市场进入平稳发展阶段,传统的铺摊子、扩机构等竞争策略已经很难奏效。外资保险的理念先进,其体现之一就是,保险公司突出的不是卖保险,而是提供服务,这种经营理念值得中资险企学习。保险行业是以解决风险为主的,就像一位业内人士所言:外资险企将自身定位为风险管理师,而许多中资险企将自身定位为理财师、财富管理师,理念上的差异带来了销售的不同。外资险企主险附加率可以达到5.2%,而中资险企平均则仅为百分之零点几。中资险企是卖“裸单”,外资险企打组合拳,反映出来中资保险业对客户的风险管理不足。
此外,成熟保险市场的另一特点,就是发达的中介市场。以保险经纪公司为例,其在为客户评估风险、提供风险管理方案方面具有相当高的水平及能力,与保险公司相辅相成。在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新一轮进程中,尤以保险中介市场为主要开放目标。保险中介机构也将作为保险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起着促进保险交易、扩大保险供给渠道、维护市场公平的作用。
总的来说,虽然目前市场上一些外资公司与中资公司一样,在产品结构,服务能力、销售规范性等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但随着市场的深度开放以及行业的逐渐发展,风险管理是行业精髓将成为行业共识,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的经营理念和合规的经营意识将使其优势逐步显现,这将促使保险市场不断产生新的服务方式和管理理念。中资保险公司也需要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良性竞争,真正发挥保险保障的职能,让消费者受益,共同构建起良性发展的保险市场机制。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689期,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