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周延礼
一、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城镇化战略顺利推动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证
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应有之义,也是制约城镇化进展的关键因素。随着城镇化战略的不断推进,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将越来越凸显。构建和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城镇化战略实施的重要基石,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本质要求,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根本保证。
二、 保险业在促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服务城镇化战略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首先,推动筑牢现有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城市“老市民”生活安心。解决现有社会保障体系历史欠账较多、覆盖率不高等难题,是城镇化建设必须面对的挑战,商业保险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一是丰富社会保障体系的层次;二是提高社会保障“安全网”的强度;三是增强财政支出的可持续性。
其次,推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有利于进城的“新市民”住得开心。通过发展进城务工农民保险,提供多层次、多类别的风险保障,促进进城务工农民真正融入城市。
再次,推动解决留守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有利于留守农民留得放心。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对于抵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建设中的风险,缩小城镇化化进程中城乡人口转移的跨度和冲击,更好地服务城镇化战略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下一步保险业在促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和服务城镇化战略的主要思路
第一,不断扩大参与社保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促进社保体系健康发展。
第二,通过商业保险机制,进一步提高城镇化进程中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我们将继续引导保险公司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继续推动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解决进城农民的养老、医疗等后顾之忧。
第三,推动农业保险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水平。未来一个时期,我们将加大“三农”保险发展力度,使“三农”保险真正成为支农惠农、强农富农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