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农村金融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有许多深层次的原因。一是农村金融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薄弱。二是农村地区信用基础设施严重短缺。三是“二元经济”体制下,长期不利于农村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社会资源配置政策,加剧了城乡金融发展和地区金融发展的不平衡性。四是农村地区债权保护不到位和信用意识的缺失,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五是城乡业务的大一统模式,使农村金融业务不断受到挤出和排斥。
解决农村金融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需要经过较长时间努力才能见效的艰巨任务。当前,在新一轮农村改革蓬勃兴起的大环境下,我们在许多领域仍然可以有所突破。第一,农村金融机构可以为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扩大内需提供更有力的支持。第二,通过建立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之间良好的流动和协调配置机制,为农村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发挥催化和聚集作用。第三,着眼于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放活”,进一步加强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第四,逐步建立农村生产要素计价、流动、配置体系。第五,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可以加强合作,有序竞争。第六,进一步强化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 的社会责任。
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将考虑和主要安排在以下几个方面服务“三农”:一是在市场定位上,坚持服务 “三农”,立足商业运作,追求城乡联动、相互促进。二是在资源配置总量、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配置方面,逐步加大向县域支行投入力度。三是在信贷投放重点上,确立包括农户贷款、县域中小企业贷款、农业产业化贷款等在内的若干主攻领域。四是在产品和渠道建设上,致力于打造一套简约实用、便民利民的新型服务体系。五是在城乡业务结合上,坚持“三农”业务与农行的城市业务统筹发展、相互促进的城乡金融业务基本方略。六是在体制和业务流程上,积极探索推进“三农” 县域事业部制改革,用事业部这一比较先进的管理模式为农行服务“三农”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七是在公司治理和风险防范上,以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为核心,构建适应“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的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
我们坚信农村金融前景广阔,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将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