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副部长 王陇德
一、医疗服务工作中现存的主要问题
享有较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应该是民众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同时也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卫生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覆盖人口少。第二,公共投入不足,资源分布不均衡。第三,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第四,“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已成为当今社会主要热点。最后,相关法制建设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医疗服务行业出现“三不满意”,即群众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医务人员不满意。
二、新时期医、患特点、需求及就医、行医规律探讨
第一,对“人”的研究。在医疗服务中,“人”应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即作为被服务对象的患者,二是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医务人员。
患者的特点是患病后心理负担重、求医心切、缺乏医药和卫生常识;在医疗服务的需求上追求方便、价格适当,并且希望保证质量和减少风险。其就医具有一定的规律,如往往就近寻求支付得起并且质量最好的医疗服务。医务人员的特点是掌握大量隐性知识资本,独立自主并注重个人发展,富裕创造性,属于自由职业者。其职业特点主要表现在“四高”上,即高技术、高压力、高风险、高负担;同时,医务人员的职业形式呈现“自雇、他雇、合伙雇”的多样性,而且流动性较强。
第二,新时期医患关系特点。一是委托关系易变化为买卖关系,致使医患纠纷增多。二是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患者属于信息弱势一方。三是受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的影响,患者易产生对医方的不信任感。四是医患双方需共同承担医疗风险。
三、医疗服务改革原则与措施
医疗服务改革的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医患、供需之间应以患者为本,要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第二,卫生系统内部管理应以医务人员为本。第三,政府部门应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服务。第四,应促进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享有。
医疗服务改革的措施包括:第一,遵循医疗服务行业的规律。第二,加强城乡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建设。第三,调整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和建立农村卫生人才长效机制。第四,促进竞争。第五,注重公平。医疗服务的资金、项目要向农村、西部、贫困地区倾斜。第六,完善相关法制。制定《公民健康保障法》或《公民健康促进条例》,确立投入保障制度,依法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环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