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吴定富
很高兴再次来到北大。这是我第四次参加赛瑟论坛。今年的论坛以“民生保障与和谐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与经济改革的视角”为主题,准确把握了时代发展的脉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充分发挥保险业在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谈几点看法,与大家探讨。
一、保险业可以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服务业,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理应在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促进解决好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一,转移分散风险,促进人民生活稳定。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不被重大意外和风险事件破坏和打断。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市场机制在转移和分散风险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保险业在促进人民生活稳定方面的作用也不断凸显。
第二,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前提和基础。保险是现代金融的重要支柱,现代经济的重要成分,加快保险业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完善社会保障,提升人民保障水平。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解决民生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保险业服务民生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任务是不断扩大覆盖面
扩大保险覆盖面,更好地服务民生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坚持以下三项原则:一是贴近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二是贴近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三是贴近保险公司的自身实际。
扩大保险覆盖面,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覆盖的人口不断增多。二是覆盖的地域更加宽广。三是覆盖的行业更加广泛。四是管理的风险更加全面。五是服务的品质不断提升。
三、不断提高保险业服务民生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保险业服务民生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切实提高四个方面的能力:一是提高保险业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二是提高保险业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三是提高保险业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能力。四是提高保险业服务人民生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