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和中国政府为了阻断病毒传播、挽救生命而采取的社会隔离措施,使得中国经济付出沉重代价,第一季度GDP负增长6.8%。第二季度以来,全面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速。截至5月2日,全国包括湖北在内的所有省份,均下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至二级或以下。机构普遍预测第二季度,中国经济将有所反弹。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近期表示,中国经济预计将在下半年恢复潜在增速。
从巨灾风险管理的角度看,第一季度中国处于巨灾灾中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风险是病毒大范围传播而导致的人类健康风险、死亡风险,即新冠疫情风险;第二季度,欧美很多国家仍然处于“灾中”阶段。灾中阶段最重要的应对措施是“抢险救灾”,社会隔离、方舱医院等应急措施取得了成效,“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笔者认为,从第二季度开始,中国已经由“灾中”进入“灾后”阶段。灾后阶段,意味着新冠疫情风险已经大大降低,因正常经济和社会活动而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减小。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风险,已经由新冠疫情风险,转变为经济失速风险。
第一季度经济暂停的后果有较长的滞后效应:在供给侧,失业再就业需要找工作和适应新工作的时间,新的长期投资需要更长时间才能恢复信心;在需求侧,人们恢复日常生活消费需要心理建设时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爆发,导致国际需求骤降并难以在短期恢复。市场经济一旦失速,其恢复将是十分漫长的过程,1930年代大萧条和2008年金融危机,让我们看到、切身感受到经济失速带来的严重后果。
新冠疫情风险的损失固然巨大,但它毕竟是短期的、外生的,短则几个月长则一两年。而经济失速风险的后果则是长期的、内生的,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功,我们今天对中国道路、中国制度的自信,归根到底源于40余年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成功实践。中国今天所取得的包括抗击疫情重大战略成果在内的各项成就,是建立在强大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经济增长为抗击疫情、扶贫攻坚、环境保护提供物质基础,并降低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爆发可能性。经济一旦失速,潜伏在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风险和问题就会可预见的集中爆发,其后果将不亚于新冠疫情。
因此,笔者认为,中国当前的主要任务,应当由“抢险救灾”转向“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应当尽快回归“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短期内,中国经济需要尽快回归到潜在增长率水平。第一季度中国经济负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人们出于个人和家庭被新冠病毒感染的担心,而自发的降低经济活动强度;第二是中国政府主动采取的社会隔离、暂停经济措施,这些措施成功阻断了疫情,但降低了经济活动强度。恢复到中国经济的固有潜在增长水平,就是要科学地降低人们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担心,并尽可能降低政府防疫措施对经济的影响。
完成上述两项工作,最根本的要尽快普及新冠疫情的科学常识。即让新冠病毒的最新科学研究成果、对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的最新科学判断,以最快的速度准确普及到公众和政策制定者。这样才可以让公众最大限度地消除超出科学判断的顾虑和担心,放心消费,追求美好生活;才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超出科学必要的无效低效防疫措施,放松对经济活动的约束,让经济回归市场,让增长回归到潜在水平。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科学判断的重要性,即个人和公共防疫措施,应当以科学必要为前提;消除疫情顾虑、取消防疫措施,也应当以科学判断为基础。既不能盲目地像不存在新冠疫情风险一样取消所有防疫措施,也不能简单任性地继续应急管理期间的社会隔离、暂停经济措施。
防疫措施和经济发展,从根本上都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短期内对生产生活作出限制和约束的防疫措施,既不是目的也不是长期目标,应当动态判断和评估限制政策的效果,保留有效高效的防疫措施,及时取消无效低效的措施,只有科学地取消对经济的束缚,经济才能回归增长。
中长期,中国经济回归到疫情前的增长水平,要靠更大力度的改革开放和更高的法治水平,来对冲疫情对经济的不利影响。要素市场化改革、外资负面清单落地,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恢复民营和外商投资的信心,是保持经济增长的长期根本性举措,这需要更高的法治水平提供更规范的市场秩序和更可靠的产权保障。推动《民法典》尽快通过并实施,是重要的法治举措。
科学辩证地看待新冠疫情风险与经济失速风险的关系,及时把握主要风险的变化,是有效应对双重风险挑战的重要前提,是加速灾后重建、恢复经济增长,从而战胜多重风险挑战的关键。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692期,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