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保险业的资产规模仅占金融业总资产的7%,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的20%。不仅如此,我国与发达国家在保险密度与深度上存在差距:我国保险密度仅为464.5美元,远低于美国的7902美元及OECD国家平均的3600美元;保险深度仅为4.5%,低于美国的12.5%及OECD国家平均的9.4%。
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2019年的医疗支出中自费比例高达37%,而OECD国家平均自费比例仅为20%。这些覆盖不足的家庭一旦患病,不仅需要承担一大部分高昂的医疗费用,更可能因此陷入财务困境,导致消费能力锐减、债务负担加重,进而波及子女教育规划、养老金积累及劳动力市场参与等家庭财务的多个关键方面。
公众保险教育不足
就我国而言,公众缺乏保险教育是保险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点被很多专家学者论证过,其理由主要有如下几点。首先,家庭观念与历史传统的深刻影响。在我国,“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促使人们倾向于依赖家庭内部支持而非保险,导致财富分配时更倾向于直接传承而非保险规划。其次,教育与信息获取不足。学校保险教育有限,导致公众保险知识匮乏;保险公司的不规范行为,比如夸大责任、隐瞒信息及理赔难题,进一步损害了行业形象,在引发消费者抵触的同时,也导致人们无法快速、有效获取产品信息。最后,个人认知偏差制约了保险需求。人们往往追求即时回报,而保险作为长期保障工具,其回报难以在短期内体现。因此,人们往往低估保险或高估其他保障方式的有效性,从而限制了保险需求的增长。
公众保险教育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其重要性无可置疑。其不仅广泛覆盖社会各个层面,提升个人与企业的保险认知与风险管理能力,还通过知识共享与累积,对整个社会风险意识提升及保险市场稳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明确“责任主体”
公众保险教育不能仅仅依靠市场,保险公司不愿意投资公众保险教育。首先,成本高昂。公众保险教育涉及庞大的资源投入,包括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且短时间看不到投资收益。此外,由于公众保险教育的公共性,一家公司的教育投入可能间接惠及整个市场,包括其竞争对手,从而降低了直接的经济回报预期。其次,信息不对称。深入细致的公众保险教育可能揭露一些不利于销售的信息,这些信息一旦公开,可能改变客户的购买决策,对公司的销售业绩构成威胁。最后,多样化的客户需求增加了教育服务的难度与成本。不同客户对保险知识的需求各异,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内容,加大了教育服务的复杂性与成本投入力度。因此,许多保险公司更倾向于采用快速见效的营销手段,如广告和促销,而非通过公众保险教育建立长期客户关系。然而,这种策略虽能带来短期销售增长,但不利于保险市场的长远发展。
因此,公众保险教育需要政府的主动全面引导。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忠实守护者,拥有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各方力量的独特优势。通过政府的主动作为,可以汇集教育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推动公众保险教育发展。具体而言,政府应着手制定并实施一系列鼓励公众保险教育的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出台专项法规,明确公众保险教育的重要性与定位,规范教育内容与形式,确保保险知识的科学传播和普及。例如,可编制保险知识手册,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外阅读的推荐读物,从小培养学生的风险意识与保险观念;深化校企合作,鼓励并支持高等院校开设与保险相关的通识课程,将保险知识纳入更广泛的教育体系之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保险教育资源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壁垒,为广大学习者提供一个便捷、高效的学习平台。为激发市场活力,政府还可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经济手段,激励保险公司、教育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投身于公众保险教育活动。
加强风险教育
在进行公众保险教育时,不仅要重视保险基础知识教育,更要将焦点置于风险意识培养上。其旨在启发公众正视并深刻理解生活中无处不在的风险,进而自发寻求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然而,面对公众普遍存在的“讳疾忌医”心态,即对于潜在风险的回避心理,如何在不触发反感与抵触的同时,有效地传达风险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成为公众保险教育领域的一大挑战。案例分享作为一种传统而有效的教育方法,本应凭借其真实性和感染力,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架起桥梁。然而,在现实操作中,隐私保护、道德伦理及法律监管等多重因素往往限制真实案例的广泛应用,削弱了其教育潜力。相比之下,虚构案例虽能规避这些问题,却可能因缺乏真实性而陷入虚假宣传的困境,难以赢得公众信任,同时面临监管的严格审视。
因此,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兼顾公众保险教育的真实性和生动性。一方面,政府可以在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基础上,精心筛选并讲解真实且温馨的保险案例,利用社交媒体、线上研讨会、跨界合作及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增强公众对保险的基本认识;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加强与各类渠道合作,精准对接市场需求,比如借助灾难电影的情感共鸣,在电影宣传中巧妙融入保险元素,增强公众对保险重要性的直观感受。积极探索产品创新,设计开发组合产品,通过实际利益激发公众的保险需求。例如,推出包含为家中老人提供小额津贴附加险的家庭保障计划,让实际理赔体验成为公众直观感受保险价值的重要途径。此外,结合健康管理和教育金等元素的保险产品也能吸引特定客户群体的关注,通过提供全面的保障和额外的奖励机制,让保险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些组合产品不仅满足了客户的多元化需求,还通过实际利益增强了客户对保险价值的认可。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864期,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