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多次提到社会保障问题,对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其中针对医疗保障的相关任务目标引起了广泛关注。首先在大病保险方面,2019年将达到“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同时“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这是自2012年大病保险开始实施以来,国家首次提出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和提高报销比例。其次,在2018年17中抗癌药大幅降价并纳入医保目录的基础上,2019年工作目标中提出要“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此外还有针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建设以及药品疫苗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这一系列目标的提出,将全方位完善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筑牢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网络,同时大大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居民就医负担。
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主要由三个层次构成:医疗救助等构成的保底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构成的主体层、大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共同构成的补充层。目前三个层级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但各层次的衔接性和协调性仍然较差,因此需要进一步的改进措施。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行完善:
首先,增加大病保险补助,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是对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补充层的巩固。大病保险是针对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充政策,其受益者主要是城乡居民。由于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且很难购买到税优健康险产品,城乡居民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购买率并不高,因此大病保险就成为补贴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下高额医疗花费的重要政策,也成为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补充层的主要组成部分。此次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将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将进一步降低个人自付医疗花费,结合大病保险补助增加的措施,从增“入”减“出”两个方面为城乡居民构建更加牢固的医疗保障补充机制,进一步降低“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概率。
其次,更多药物品种纳入医保,是对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主体层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2018年,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17种抗癌药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19年,医保目录范围扩大到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随着生活方式的转变和不可避免的老龄化趋势,近年来我国民众癌症、慢性病发病率不断上升。医保目录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疾病谱演化的必然过程,也是基本医疗保险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在两会“部长通道”中指出,2019年将进一步建立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这项举措主要影响的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层,也就是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目录的不断扩大使得加入基本医保的民众能够更多的享受到医保报销的福利,特别是在一些治疗周期长、花费大的病种上,将极大减轻医疗花费负担,改善患病人民的生活水平,使他们不再为“看病难、看病贵”而困扰。
再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使异地就医患者能够在定点医院持卡看病、即时结算,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衔接机制的有效措施。衔接不足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城乡之间、地域之间、不同层级之间的医疗保障不能实现互联共通,对民众就医报销等产生了极大的不便,造成了部分保障真空或断层。此次提出完善和落实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是完善地域间医疗保障衔接机制的一大进步,有利于保障农民工、随迁老人等流动人口的权益。同时也是对经济结构变化、人口流动性增强等趋势的有效应对。
最后,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质量,加强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补贴力度和基层医护人员的培养,将有效提升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目前,我国分级诊疗制度仍不完善,家庭医生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推广,出现了“三甲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门可罗雀”的现象。这种医疗结构的失衡造成了基层医疗资源的浪费,病人的高度集中也激发了更多医患矛盾,造成了医疗保障体系效率的极大损失。促进基层医护人员的培养,建立基层医院人才引进体制机制,同时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民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程度,将患者实行有效分流,避免医疗资源分配失衡带来的效率损失。
当然,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后续工作中仍然面临很多挑战。比如医保报销目录扩大后,需要进一步增强对医院方的监管,避免药物滥用,杜绝“骗保”现象的发生;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升后,应该相应调整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的具体内容,一方面要为商业保险机构提供适当激励,另一方面要更加强调大病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从而控制风险,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异地报销和分级诊疗的完善,离不开医疗信息共享平台的进一步构建,只有实现信息的高效共享,医疗保障体系的效率才能得到真正提升。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出了具体而可行的目标,从补充层、主体层、体系衔接、效率提升等多方面为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设定了方向。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得到更加充分的重视和更加有效的落实。
转载自《中国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640期,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