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互联网巨头们动作频频,不约而同地争先恐后踏入保险业的领域。9月14日,蚂蚁金服宣布控股国泰产险;10月15日,京东表示已与四川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四川省设立京东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腾讯最近也表示,将联合中信国安建立一家互联网寿险公司。一时间,保险业成了互联网巨头们争相占领的战略要地。
其实这并不是互联网公司首次进入保险业的尝试。早在2013年9月,由阿里巴巴、腾讯、平安等联合设立了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2014年 “双十一”,众安以件均保费约五毛钱的产品,创造了一天内投保超过1.5亿的成交量,十分惊人。随着大数据等技术应用的日益成熟,保险市场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板块,具有非常大的市场潜力,已迅速成为了群雄逐鹿之地。
显然,互联网与保险业牵手缔造的 “线上销售”业务已经不能满足互联网巨头们的胃口。简单的平台代销,能赚取的只是微薄小利。而互联网公司手握大数据的优势,已经迫不及待的尝试将其深层融合到保险业中,以技术入股保险公司,真正颠覆传统保险业的业务方式,包括定价、销售以及理赔等各个环节,以极大的优势来占领现有的保险市场,获取巨额利益。在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保险的定价、交易以及理赔环节均会大大的提高效率,并且可以根据消费者自身的特点进行产品设计来匹配其需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理赔速率,优化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另外,互联网保险的这种特点也将提高消费者对保险的好感度,便捷的购买环节、合理甚至低廉的费率以及高效的理赔环节都将大大有利于保险正面形象的提升,改善一直以来保险业不佳的形象。
互联网保险价格低廉,销售渠道便捷,一经推出,市场反应很好,有迅速占领保险市场的趋势。例如支付宝的“账户安全险”,一年只需要0.88元,就可以获得保额为100万的保险。 “全年航空意外险”只需要一分钱即可获得全年的保额为100万的保障。这些险种的推出,极大的迎合了消费者的心理,产生的利润相当可观。上述的“账户安全险”推出一年来,就已经发展了四千多万投保用户,增速几乎大于车险。
眼下互联网保险公司并未对传统保险公司产生较大的压力,因为目前的互联网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都是适合互联网特点的险种,种类仍然较少且不能覆盖用户的多样化需求。但是假以时日或许整个保险业的面貌会有所不同。目前互联网保险公司已经开始了在产险领域的尝试,而正在热烈进行的是互联网保险公司对寿险业务的探索。
在这种形势下,传统保险公司如果不注意自身的转型,没有抓住时代的机遇,可能会被日益成熟的互联网保险公司挤出市场。因此,传统保险公司应及早的主动与互联网保险进行深层合作,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这里所说的合作,不能再是停留在“线上销售”的层面。应该从单一的销售渠道的互联网化,转向各个环节一条龙式的产品互联网化,满足用户的需求,使得保险对于消费者来说变得易懂、易得,给消费者大量自主选择的空间,满足其不断增加的新式需求,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当然,在抓住时代机遇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在新环境下要注意防范新型风险。传统保险业在结合互联网保险的同时,会产生大量新兴的风险。这其中不仅有来自保险本身的风险,更有来自互联网的风险。互联网在利用大数据的优势相当程度的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等传统保险业难以解决的问题的同时,也由于自身的特点带来了新的风险。互联网保险的风险集中表现在信息安全风险、政策与法律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新式风险种类多,危害大,业界普遍对其认知不足,更缺乏有效的应对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提早施行预防和监督的措施,避免在开拓新兴市场的同时陷入大的风险,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是要进行产品的合理创新,并制定恰当的产品退出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10月1日起,《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中对创新部分相对宽容,并未针对互联网保险产品提出专用要求,而是采取了与线下产品一致的监管要求,由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管控水平、信息化水平及产品特点,来自主选择符合互联网特性的产品开展经营。可见,互联网保险业务呼吁创新,鼓励创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互联网产品的特点,满足新兴的客户需求。保险监管机构主要通过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督等措施,实施退出管理以加强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的监管。但是这就要求有恰当的退出机制,避免产品的“下架”带来的消费者的权益被损害,进一步会使得保险业务的形象受损,长远来看会使消费者感受到的风险保障力度被打折扣,对互联网保险的信心降低。
总之,在“互联网+”迅速渗透保险业的时候,传统保险公司需要做的不应该是维持自己的原有优势进行“负隅顽抗”,而是要抓住时代的机遇,迅速转型。信息不对称等困扰传统保险业的多种问题,在大数据时代都可以得到极大程度的解决,互联网技术是未来保险业不可或缺的板块。在互联网保险公司迅速发展壮大的同时,传统保险业的目标不应该只是与其分享市场,抑或是保持自己的市场地位不动摇,而是应该积极实现两者的合作,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二者之间互相渗透,相互影响,共同提升,产生1+1大于2的效果,最终实现整个保险业的转型。
转载自《中国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第504期,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