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7
中国的企业年金市场,经过约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截至2013年末,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有6.6万个,参加职工2056万人,积累基金6034亿元。但同时,这一成绩与十年前大家的期望相比,还是有明显差距。2013年,参加企业年金人数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比例为6.7%,即有超过93%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口未被企业年金所覆盖。为何会造成这样一种局面?我想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关于企业年金要不要鼓励发展,还存有理念之争;二是关于企业年金市场的内在需求,仍面临诸多困境;三是关于企业年金发展的外部环境,尚留有不少缺憾。
理念之争
关于要不要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如给予税收优惠),在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层面都存在不同意见。反对鼓励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担心会减少财政收入;二是担心会扩大社会收入差距,使企业年金沦为“富人俱乐部”。
这样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首先,如何在“税优激励”与“中长期财政平衡”之间适度把握,不仅像中国这样新近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国家需要研究,即使是像美国这样企业年金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也仍然在讨论。其次,在中国,在已经建立了企业年金的企业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占据了主体地位,比如2012年的数据表明,虽然中央企业仅占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总数的7%,但其覆盖人群和企业年金基金结余占比却分别高达45%和53%。我们知道,这些中央企业往往已经拥有较为丰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如果国家再对这些待遇较好的企业提供税优鼓励其参与企业年金,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会扩大社会收入差距。
然而,“因噎废食”也是不可取的(缩小收入差距有很多政策工具可供选择),在人口老龄化迅猛发展的中国,“养老靠谁”将成为一个更加严峻的话题,“两害相权取其轻”,在中国,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市场还是十分必要的。在中国,养老保障“第一支柱”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面临基金枯竭和养老金替代率明显下降的挑战。即使基金枯竭问题能够通过外部筹资解决,第一支柱的养老金替代率也将从目前的大约40%下降至本世纪后半期的25%左右。我们知道,一个合意的养老金替代率至少应当达到70%,如果第一支柱仅能提供25%的替代率,那么第二和第三支柱必须能够提供至少45%的替代率。因此,在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政府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包括企业、个人、家庭等的资源),与政府一起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解决民众养老问题,是一个合理的政策选择。
需求之困
目前中国企业年金市场的需求,不仅不足,而且不是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需求。在我们的企业年金市场上,供给方基本市场化了,但是需求方尚未真正市场化。为什么呢?因为企业年金市场的需求主体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而这些企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它们在决策时有可能不像理性的市场主体那样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有时甚至可以“不计成本”。
如果抛开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那么中国企业年金市场的需求就更加不足了。企业年金需求是否充足,主要是由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决定的。如果劳动力供小于求,企业对劳动力需求量大,企业就有动力通过包括企业年金在内的福利吸引劳动力;反之,如果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岗位稀缺,就业难,那么企业就没有内在动力去建立企业年金了。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经济一直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之中,特别是进入2014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就业难,失业压力大。在这种形势下,从需求的角度看,中国的企业年金市场近期难有较大起色。即使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是否会将省下来的资金用于建立企业年金,仍相当令人怀疑。
但是从长远看,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之下,劳动人口数量下降,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会发生质的变化,企业年金将会逐渐成为微观层面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福利的重要工具。因此,企业年金的“需求之困”虽然在短期内难以解决,但从长期看还是令人乐观的。
环境之憾
企业年金市场发展,需要有两个基本环境:一是税优政策环境,二是资本市场环境。目前,在中国,这两个环境都留有不少缺憾。
在税优政策环境方面,虽有2013年末的103号文(即财政部、人社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是与大家的期望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税收激励效应不甚明显。
在资本市场环境方面,企业年金养老保障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企业年金基金在资本市场的投资收益。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因为一开始就不是独立发展,而是为国企改革配套服务的,因此存在诸多先天缺陷,无法成为经济增长的“晴雨表”。2013年,企业年金当年加权平均收益率为3.67%,介于一年期和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之间,投资收益差强人意。如果真像有种说法所描述的,“中国股市是融资者的天堂、投资者的地狱”,那么企业年金作为越来越重要的投资者,就将更加不堪其苦了。
既然从理念上讲,发展企业年金,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之举,那么我们就应当重视并促进这个市场的发展。当前,国家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划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职业年金”是改革的重要内容;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与企业的“企业年金”同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角色和功能相近,因此今后国家对这两种年金的相关政策也将基本相似,这或许将成为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一个契机。
转载于《中国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第443期,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