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8
“互联网金融”这个2013年最热门的网络词汇,由于成为以最快的速度“闯进”今年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的经济新词汇而再度激发了空前的热议。“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短短几个字,凸显了新一届政府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鼓励、包容和绝不能放任自流的鲜明态度。而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保险要规范,也要鼓励创新,支持其发展”也传递出了同样的精神。毫无疑问,鼓励、包容同时并不放任自流的政策导向将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也将给予互联网保险更大的发展空间。
从电销到网销,从单纯在网上卖保险到开发互联网保险产品,可以说,我国保险业在探索互联网保险的道路上收获了不菲的成绩。2012年4月,当马云、马明哲、马化腾联手打造的众安保险向保监会递交筹备申请时,保险业并未真切感受到互联网的巨大潜力。然而,随后发生的“双十一”、“双十二”等等一个又一个保险网销的神话,宛如一石激起千层浪,让保险业开始意识到,互联网保险绝不仅仅是在网上卖保险那么简单的事,而是对传统保险商业模式的全面颠覆。以“众安保险”的设立为标志,保险业率先成为吃下互联网金融第一只“螃蟹”的金融行业,以“众乐宝”和“乐业保”保险产品的相继面世为代表,保险业终于在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中取得了零的突破。就在“余额宝”、“比特币”等一系列新词频频冲击消费者眼球的同时,互联网保险已悄然地成为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据媒体报道,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发布的首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增加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437万人,增幅达566%。
显然,仅仅拥有“众乐宝”和“乐业保”两个代表性产品,是远远不够的。要在保险经营中融入互联网的核心优势,在互联网中注入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的基因,保险业需要大批类似“众乐宝”和“乐业保”,甚至比“众乐宝”和“乐业保”更高级的种类繁多的互联网保险产品汹涌而出并蓬勃发展。因此,鼓励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是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根本保证。
然而,任何一个新生事物在其初期的高速发展阶段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许多问题,互联网保险也难幸免。在当前新科学新技术日新月异,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时代,互联网金融以及互联网保险未来的发展给我们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我们难以准确预测互联网保险业务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具体的问题和风险,但至少我们应该对能够预见的风险隐患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分析不难发现,互联网保险业务与传统保险业务一样,都可能存在着销售误导、产品同质化、售后服务等问题;与保险电商一样,都存在着资金安全、客户隐私泄露等隐患,以及都存在着如何将门户流量转化成消费行为的风险。事实上,在当前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同时,发展模式不清晰,制度、流程不规范,风险控制不到位,网销产品同质化、结构不合理等一些潜在的风险已经逐渐有所暴露。例如,目前网销保险产品多以短期化、理财型产品为主;一些产品靠宣传噱头来吸引消费者眼球,有的像游戏,有的则像赌博,短期内产生了轰动效应,但却难以持久;一些产品打着“有保底”“高收益”的旗号吸引消费者,表面上卖得红火,但实质上却往往是赔了本赚吆喝,其结果要么是保险公司自我消化,吞下苦果,要么是违背承诺,自毁形象,产生信任危机。如果我们对这些问题不能够引起足够的警惕和重视,不能尽早地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而是任互联网保险在一片叫好声中草莽生长,那么,我们将无法尽享互联网保险创新所可能带来的巨大效益,违背了当初鼓励和包容互联网发展的初衷。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为了更好地推动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发展,鼓励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是发展的根本保证,而风险防范和控制则是互联网保险创新效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保险的本质是保障,保险业的基本职能是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分散风险,那么,向风险管控要效益自然也应是保险公司经营的强项。
向风险管控要效益,除了体现在保险公司在自身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对风险的防范、控制,从而实现对创新成果的保护以外,还可以从为互联网平台、为互联网金融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特殊风险提供风险保障产品中实现风险管控的效益。
互联网平台是一个聚合了众多的互联网应用、互联网客户和互联网商家的大生态系统。在这里每天甚至每分钟都在发生着大量的形形色色的交易和纠纷,在这里投资门槛低、参与者众多、互动性强、主流群体抗风险能力弱、风险扩散传播速度快,毫无疑问,这里的商家客户必然会有十分强烈的风险规避的需求,保险业务的市场潜力不可小觑。因此,如何针对互联网时代诞生出的各种保险需求,及时发现互联网时代产生出的新的风险,并针对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化着的需求和风险,开发出各种类别的能够满足多层次不断变化着的风险管理需求的定制化的保险产品,来有效防范交易纠纷可能带来的损失,提升用户满意度和商户交易量,为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支持,不仅仅是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和保险公司经营利润来源的重要领域,而且是互联网保险为互联网金融“保驾护航”、为广大民众“雪中送炭”的风险保障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的重要体现。
转载于《中国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第437期,20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