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1
6月份以来,从13项保险投资新政(征求意见稿)的闭门讨论会,到其中的《保险资金债券投资管理办法》等四项投资新政落地,保监会频频出击的投资政策组合拳的力度之大远远超出了市场预期, 令保险业界应接不暇。与其它各项投资新政相比,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作为新增的两个投资领域,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意义更加深远。
股指期货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金融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最重要、最成功的金融工具之一,如今已经成为全球各大金融期货市场上最为活跃的期货品种之一。在我国,沪深300股指期货也已于
2010年4月16日
成功上市。目前券商、基金、信托均已相继参与到股指期货交易中去,成为我国股指期货市场运行安全平稳、功能有效发挥的中流砥柱。然而,在股指期货即将开闸之初就被市场普遍看好并被认为有望第一批入场的保险机构至今仍然游离踯躅在股指期货市场的门外,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多年以来,保险投资“过分依赖A股市场”一直被广为诟病。从2005年保险资金获准入市至今,伴随着股市的大起大落,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始终表现出与A股市场走势非常紧密的相关关系。如在2007年股票市场的大牛市中,保险资金运用总体收益率达到了12.17%,却在2008年的熊市中陡然降至1.98%,据业内人士说,即便这1.98%,也还只是账面上的,如果没有2007年、2006年积累的盈余,实际上为负数。随着近两年A股市场持续下跌,保险资金运用的总体收益率也相应连续出现两年下滑,其中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投资的收益率更是分别降至-2.56%与-2.05%的低位。这种“股市依赖症”与保险资金在股票投资中缺乏对冲机制有着直接的关系。由于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上只能做多不能做空,当股市波动时就只能通过频繁的调整持股仓位来应对市场变化,其结果必然是既增加了交易成本,又避免不了市场波动对投资收益的影响。缺乏有效的风险对冲工具来抵御股市的系统性风险已成为保险资金在股票投资中的“软肋”,而这也是任何大规模的资金进入没有风险对冲机制的市场时所不可避免的风险。
股指期货是管理股票投资、对冲股市系统性风险的有力武器。利用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这两个市场上的反向操作来对冲股市的波动,锁定投资收益,实现防范和规避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的目的。我国股指期货虽然起步较晚,但上市两年来,市场运行安全、平稳,期货指数与现货指数始终保持着高度的相关性。数据显示,主力合约与沪深300指数相关系数达到99.6%。由于期货指数与现货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相关性,股票市场的价格变动能够十分迅速地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得到反映,这就为保险投资组合提供了一个方便迅捷的资产组合管理工具,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应用股指期货来增加、减少或者改变投资组合风险敞口的大小,从而更容易实现投资组合预定的目标和要求。在这方面,部分先期进入股指期货市场的证券和基金已经初步尝到了甜头,在2011年股市下行的行情中,通过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均取得了超同行的收益水平。一些大型券商在自营业务中积极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改变了以往买进股票后只能等待股价上升后再卖出的单一操作模式,平滑了业绩的波动,获得了超越市场表现的投资收益。据报道,中信证券2011年的自营业务中,股票投资亏损达34.47亿元,而股指期货盈利20.43亿元。海通、招商证券2011年前三季度利用股指期货开展的自营投资收益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分别达到19%和16%。就券商资产管理产品而言, 2011年券商的275只资产管理产品的总体回报率为-12.01%,而19只运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或套利的产品中就有17只实现了正的收益。基金专户通过运用股指期货也实现了一定的盈利。数据显示,2011年各种类别的股票型基金的收益率都跌至-20%以下,但在新发行的119只基金专户产品中明确将股指期货作为投资标的的基金专户产品大部分都实现了正收益。如易方达基金发行了多期对冲策略的专户产品,有五六个产品使用同样的对冲策略赚取了3%左右的正收益,而其他未使用股指期货进行对冲的专户产品都出现了亏损。银华等基金公司的对冲专户产品,也在市场下跌时体现出明显的抗跌性。
除了对冲股票投资风险、稳定收益、改善资产配置外,参与股指期货还能够促进保险投资产品的创新和业务领域的拓展。如,充分利用股指期货套保套利的功能,保险公司可以设计基于股指期货和股票组合的新型理财型保险产品,锁定风险和收益;或者运用股指期货合成结构化保本型产品、绝对收益型产品等多种创新型产品,通过创新来提升保险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需求。
显然,股指期货在保险资金运用中大有可为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股指期货作为对冲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同时也是产生高风险的诱源。由于股指期货的杠杆性,使得其价格的微小变动可能会造成保险公司权益价值的大幅变动,甚至有可能产生损失超过投资本金的严重后果。这是保险机构在股指期货投资中首先需要面临的价格风险。其次是结算风险。股指期货实行的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资金管理的要求非常高,如果保险机构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就会被强制平仓,造成投资资金的重大损失。此外,还有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作风险、法律风险等诸多风险。因此,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股指期货投资中的风险,并根据股指期货的特性以及交易流程,对股指期货投资风险进行严格的防范与控制,是用好股指期货这件利器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证。
当前国际上保险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金融创新和资产管理已成为一种趋势,国内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的讨论和备战也为时已久(据报道,人保资产从2006年起就成立了股指期货研究小组,进行仿真交易也已多年),却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迟迟未有实质进展。鉴于保险资金运用对安全性的高要求,这种谨慎是必要的,但若总是裹足不前,无异于让保险机构捆住了一只手和脚在波涛汹涌的股市大海中搏击,面临的风险将更加严峻。如今,酝酿已久的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大幕已经开启,我们期待着险资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新政早日落地。
转载于《中国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363期,201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