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走出去”步伐将加快
——访8797威尼斯老品牌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
本报记者 殷 楠 实习生 程辞
《经济日报》2011年12月2日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10年来,保险业始终坚定不移地推进对外开放。这期间,保险业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完善现代监管体系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给我国保险市场带来什么新的活力?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8797威尼斯老品牌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
记者:加入世贸组织给中国保险业带来的最大影响是什么?
郑伟:保险业是加入世贸组织谈判的焦点,也是金融行业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在整个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从过去10年的发展来看,加入世贸组织有利于保险业在3个方面发挥更大功效:有利于保险业服务经济发展、有利于提高中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改善保险消费者的福利。
记者:目前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发展面临着怎样的机遇和挑战?加入世贸组织给中资保险公司带来了哪些新的发展机会?
郑伟:目前在华外资保险公司的数量已经与中资保险公司旗鼓相当了,可以说我国保险业“引进来”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但目前外资保险公司的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水土不服”。由于保险与消费者的心理以及当地文化结合紧密,如果没有制订出好的本土化市场战略,外资保险的发展会遇到很大的挑战。
不过,随着保险业开放过程中对外资保险公司限制的逐渐取消,其潜能会进一步发挥,而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各地开设的越来越多的分支机构,则会帮助外资保险公司更加深入地参与到各地保险市场的竞争中,在华外资保险公司也将渐次进入一个提速阶段。
相比之下,我国保险公司在国外设立机构的数量则比较有限。随着我国制造业、海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越来越多地“走出去”,预期未来5年至10年,我国保险公司“走出去”的步伐会不断加快。
记者:加入世贸组织给监管带来了哪些挑战?我国在国际保险监管合作中如何进一步提升话语权?
郑伟: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保监会的监管方式改进和水平提升成效明显,尤其体现在偿付能力监管和公司治理监管方面。偿付能力监管方面,2003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08年又对这一规定进行了修订。在公司治理监管方面,从2006年起,保监会陆续下发文件,规范了包括董事会建设、股东管理在内的保险公司结构治理。这些规章的制订和成形,都与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有很大关联度。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规模在世界排行第六,我国监管机构的地位也随之提升,开始在国际保险监管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2000年我国加入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于2008年成功当选为执行委员。过去我们是被动接受或者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现在,我们在国际监管机构中的话语权正逐渐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