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任何一个RCEP成员国的价值成分都会被考虑在内,这将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2020年11月签署,实现了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议。其目标是“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RCEP的建成将不断加强地区经贸合作多边机制,促进国际经贸格局重构与中国经济外循环,尤其在贸易、投资和要素流动的高度自由化和便利化中得以体现。
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通过立即降税和十年内降税两步,最终实现零关税。而RCEP中新的原产地规则也将有助于跨国公司更加灵活地进行产业布局,建立更精细更完善的产业链分工体系。RCEP使用区域累积原则,即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所有生产环节的成员国区域累积,任何一个RCEP成员国的价值成分都会被考虑在内,这将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
此外,RCEP在“10+1”协定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原产地证书的类型,在传统原产地证书之外,还将允许经核准的出口商声明以及出口商的自主声明。例如,根据此前成员间双边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不能算作某国原产的某一产品,经过区域价值累积后,将可能被认定为RCEP区域原产,享受RCEP优惠关税。这降低最终产品的生产成本,不仅有助于扩大RCEP成员之间的贸易,还将极大地促进区域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和发展。
该协议所有成员国在投资准入方面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这是我国首次在自贸协定下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投资领域进行承诺。成员国对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制造业这五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将提高我国外资准入规范化和透明化水平,以及助力于我国企业在服务贸易等更多行业走出去。
除了投资准入程度和透明度的提高,RCEP在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上有更多的措施,包括在海关手续,检验检疫和技术贸易壁垒等方面。在海关手续上,RCEP简化了海关通关手续,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促进海关程序的高效管理手段。对快运货物、易腐货物等争取实现货物抵达后六小时内放行,将促进跨境物流和果蔬生鲜产品的贸易增长。同时RCEP鼓励各方的标准化机构加强标准、技术法规以及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大大提高域内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贸易成本,缩短物流时间,进一步促进形成区域一体化市场。
尤其在服务贸易上,15国均作出了高于各自“10+1”自贸协定水平的开放承诺。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尼等成员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我国等其余成员国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六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中方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在我入世承诺基础上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等部门,并提高了金融、法律等部门的承诺水平。其他成员在中方重点关注的建筑、医疗、房地产、金融、运输等服务部门都作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承诺,这将大力拓展我国企业参与全球产业链的深度和广度,带来更多上下游联动效应和竞争效应。此外在人员和要素的跨境流动上,RCEP也将实现更高程度的流动性,打造更自由和开放的生产和贸易格局。这些都将有助于我国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原载《第一财经日报•北大国际经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