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美贸易摩擦和疫情期间,纺织业加工贸易有明显的回流现象,但长期而言,想引导更多加工贸易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还需要完善的产业和配套政策,以及完整的产业链支撑。
9月18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发布首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认定名单的通知》,组织开展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工作,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首批认定的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5家位于中部地区,6家位于西部地区,2家位于东北地区。此次国家级加工贸易产业园的认定,与贸易开放早期的传统加工出口区不同,更强调了结合中西部和东北部地区的产业优势,综合提升企业进行加工贸易的政策和产业环境,加速劳动密集型产业由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快中西部三四线城市工业化进程。一方面,产业园的建设将推出更加便利化的营商和贸易投资环境、综合的产业政策和金融人才等配套政策;另一方面,产业园所在省份将加强与东部沿海城市,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浦东新区和长三角的产业合作,鼓励东部地区产业链的整体迁移,保证产业链的完备性。
2010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强调了在产业密集型产业、能源矿产、农产品加工、加工贸易等9个产业领域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承接产业集中布局,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完善承接产业转移体制机制。
由于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上升,2005年之后中国纺织服装等传统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大量加工贸易企业向越南等东南亚地区转移,我国在服装纺织全球产业链的位置明显上升。影响东部沿海城市企业产业转移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产业链的完备性,产业链的缺口造成的中间品运输费用,大幅提升企业生产成本,此外东南亚等国家的配套优惠政策也是吸引企业将产业转移海外的重要原因。在中美贸易摩擦和疫情期间,纺织业加工贸易有明显的回流现象,但长期而言,想引导更多加工贸易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还需要完善的产业和配套政策,以及完整的产业链支撑。
此次政策的出台,将更好地配合去年10月由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精准帮扶重点民营企业,引导企业将产业链关键环节留在国内,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积极承接东部制造业民营企业转移,支持重点功能平台建设,为制造业民营企业转移创造条件。
——原载《第一财经日报•北大国际经济观察》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