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贫困人口大多集中于西部地区,尤其是那些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发生率高,贫困成因比较复杂,扶贫攻坚的难度极大。目前,我国的贫困地区扶贫攻坚的难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连片的深度贫困地区,西藏和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地区(以上即通常所说的三区三州),生存环境恶劣,致贫原因复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缺口大,贫困发生率普遍在20%左右。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包括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都是贫困发生率最高的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情况见表3)。二是深度贫困县,据国务院扶贫办对全国最困难的20%的贫困县所做的分析,贫困发生率平均在23%,县均贫困人口近3万人,分布在14个省区。三是贫困村,全国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居住着60%的贫困人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重滞后,村两委班子能力普遍不强,四分之三的村无合作经济组织,三分之二的村无集体经济。
深度贫困往往是综合性原因造成的结果,包含着制度供给不足型贫困(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供给不足)、区域发展障碍型贫困(环境、生态和基础设施不足)、可行能力不足型贫困(缺乏技能、知识、融资能力等)、族群型贫困(族群文化和社会总体发展滞后)、个体障碍型(因残障和因病致贫以及失去劳动能力而致贫的人群)等不同的贫困类型,错综复杂,需要用综合的系统论的方法来加以应对。这些深度贫困地区,往往是恶劣的自然条件与极为原始的生产方式相伴,人口的快速增长与劳动力总体知识水平偏低并存,基础设施和教育落后,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而且这些地区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与不同文化背景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有些地区民族宗教问题与贫困问题叠加,这些问题,都增加了减贫的难度。
在解决深度贫困过程中,微型金融当然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我们要从乡村全面复兴的视角对未来深度贫困的问题的解决提供顶层设计思路。所谓乡村全面复兴,就是使乡村在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乡村社会治理、乡村文化与伦理重建等方面获得全面的可持续的发展,从而有助于深度贫困地区有效减贫甚至永久性地脱贫。这就要求微型金融不仅作为一种外在的金融工具而存在,而是以“大金融”的理念,将微型金融与整个乡村的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和文化伦理建设融合在一起,致力于乡村的全面复兴,这样的金融减贫思路才是正确的思路。局限于微型金融谈微型金融,就不能达到真正的消除深度贫困的目的,难以实现深度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与有效减贫,同时也难以实现微型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深度贫困在边疆地区表现得很突出,可以说,边疆民族地区是我国深度贫困的集中之地,有极强的代表性,也是扶贫攻坚战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因此边疆民族地区的金融服务问题应该得到全社会的重视。我国边疆地区一般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那里民族分布比较复杂,民族文化呈现极大的丰富性、多样性、融合性,因此边疆地区的民族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对我国民族和谐和国家稳定至关重要。同时,由于地域、文化、自然条件、历史发展等方面的原因,我国边疆地区的民族经济大多处于比较不发达的状态,贫困发生率一般比较高,脱贫攻坚的任务比较繁重,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亟待提高,因此边疆地区的反贫困对整个中国的反贫困意义重大。我国金融服务的真空地带和短板地带大多在边疆民族贫困地区。近年来,边疆民族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在加大,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数量在大幅减少,老百姓获得的信贷支持和各种金融服务大幅提升,信贷可及性提高显著。一些金融机构(农信社和农行等)在边疆民族地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开展对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维系成本很高,风险很大,但这些金融机构的服务对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巨大。
未来微型金融如何在解决深度贫困问题中起到更大的作用,并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微型金融机构要以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振兴为核心,着力构建产业链。边疆民族深度贫困地区虽然地处偏远,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但是蕴含着丰富的产业资源和文化资源,当地的特色农业产业、民族民俗手工艺术产业、民族特色旅游和文化产业等,都是有待开发的富矿。微型金融机构要在发现和挖掘当地产业资源和文化资源上下功夫,构建有效率的产业链,为深度贫困地区的持久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第二,微型金融机构必须与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治理相结合,必须与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发展相结合,才能获得健康的发展。没有好的乡村治理,没有好的农村社区管理体系,没有好的村风和乡村伦理体系的支撑,微型金融机构在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必然面临更大的风险。农村微型金融机构要有意识地推动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治理的完善和农村社区管理体系的构建,有意识地推动乡村风气和信用环境的改善。事实上,深度贫困地区的最大短板和弊端也在于此,很多深度贫困村党支部涣散,村治溃败,伦理失序,因而长期陷入贫困而不能自拔。因此,农村微型金融机构应该帮助村庄实现有效的治理,致力于改变其村风,为微型金融机构的运转提供一个优良的信用环境。
第三,微型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大部分的深度贫困地区的合作组织和集体经济极其薄弱,有些深度贫困地区甚至完全缺失合作组织和集体经济,这是致贫的根源之一。农村微型金融是一种金融工具和手段,微型金融要真正达到减贫的目的,就必须与农业的规模化和农民的组织化相结合。实践证明,仅仅向单个的贫困家庭实施微型金融减贫,其效果是有限的。因此,未来农村微型金融必须在推动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民组织化和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方面下功夫。政府也要支持深度贫困地区集体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这才是治本之道。
第四,要着力于提升深度贫困地区农民的可行能力。微型金融机构要与政府一道,与社会民间组织一道,加强贫困家庭的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机构等,都要把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培训和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这对于提升微型金融的贷款质量极为关键。
第五,要重视微型金融的机制创新,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有效的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以极大地降低微型金融机构在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地方人稀的边疆民族地区的运行成本。当然,这需要政府在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对深度贫困地区进行大规模财政投入,从而建立微型金融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基础。各类微型金融机构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平台,突破物理网点的限制,通过POS机、手机银行和村庄内部的电子机具等方式向贫困客户提供存款、支付、授信等一系列电子化的金融服务,降低农民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