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是为改善和发展社会成员生活福利而提供的服务,与全体人民的幸福生活息息相关,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具体体现。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加快推进,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服务满足美好生活需求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
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面临着内外环境重大变化带来的新挑战,全面深化改革是新时代的核心命题和战略主动。深化改革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反映在社会服务领域,就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积极探索多元化市场化可持续的创新发展模式。同时,精准脱贫攻坚战中,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已成为重要的主体之一,对企业社会价值创造进行有效评估,是提升国有资本在履行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效率,增强国有资本作用的必要手段。
传统的社会服务供给中由于政府是唯一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缺乏竞争导致服务效率不高、质量下降和资源浪费,尤其是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和公共监管。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近十年来国外新出现的社会效益债券是值得我国借鉴探索的一种创新模式。
何为社会效益债券
社会效益债券(Social Impact Bonds, SIBs)是一种吸引社会投资支持高效益社会项目的创新融资工具。社会效益债券旨在克服政府在社会早期干预方面所面临的挑战。社会效益债券的一般模式是:政府部门针对某个较为迫切又难以解决的社会服务项目,选择合适的社会资本并签订合同授权负责项目实施。社会资本可以是企业、公益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包括投资人和服务商,投资人提供项目所需的资金,而服务商通过创新而高效的服务解决社会问题。经过一个约定的期限,政府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按照事前约定的考核标准对成果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进行付费。社会资本的本金偿还和投资回报取决于所期望的社会效果的实现程度,如果目标没有实现,投资者得不到本金和收益;如果社会效果达到预期目标,根据实现的程度分段给付收益[1]。
社会影响债券本身并不是一种传统的债券,之所以叫社会效益债券是因为投资者通常不仅对项目投资的财务回报感兴趣,而且对项目的社会影响和效益也感兴趣,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Social Good)色彩。 社会效益债券可以看作是广义PPP的一种具体模式[2],他不仅是一种创新的融资模式,更重要的是一种新公共治理(New Public Governance)背景下的社会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社会效益债券的创始人Toby Eccles甚至认为是影响社会变革的一种手段。
通过总结国外社会影响债券的理论与实践,并与传统的模式进行比较,可以发现社会影响债券的主要特征包括:
(1)非传统意义的债券,利息不固定,不能上市流通和场内交易。
(2)项目融资额较小,目前国外的社会效益债券大都是社会问题的预防性干预项目,Social Finance公司的数据库显示目前社会效益债券项目的平均融资额是300万美元。
(3)强调社会影响,具有较强的公益性,不同于一般的基础设施项目,社会效益债券主要面向社区层面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需求,比如劳动技能培训和无家可归者救治等,项目投资收益率不是投资人主要的追求目标,投资人更多是基于社会责任和公益的考量。
(4)采用按效付费机制(pay-for-success/ payment-by-results),投资人的收益与产出结果严格挂钩。政府聘请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对项目效果进行考核,如果达到预期目标,则政府支付投资人的本金及利息,效果越好支付越多,如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则分文不付。对于一些不好量化考核的成果,可采用社会实验的方法,即设立一个控制组,二者进行比较。
(5)完全政府付费,社会效益债券会约定一个周期(一般3年居多),期满由政府根据效果进行付费,最终的费用完全来自于财政拨款。
(6)与传统债券相比,风险不同,社会影响债券不受利率风险、再投资风险或市场风险等风险的影响,主要面临违约和通胀风险。
(7)社会影响债券主要由公共部门发行,但从理论上讲,私营部门和组织也可以发行。
社会效益债券的国际经验
社会效益债券在2010年发端于英国,随后的近十年时间在英国、美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西方国家的再犯罪控制、无家可归救治、健康、儿童与家庭福利、就业支持、前期勘探等领域获得了广泛兴趣和较多的探索性应用。据Social Finance统计,截止到2018年,全球共有24个国家发行了130单社会效益债券,其中英国47单,美国26单,荷兰11单,分列前三,共筹资4.24亿美元,涉及人口100万[3]。相对而言,英国是社会效益债券较为成熟的国家,很多经验值得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学习。
2011年英国的Peterborough 监狱社会效益债券项目是世界上首批社会影响债券之一,也是一个影响较大的成功案例。本项目旨在降低短期犯人的再犯罪率,从17名社会投资者那里筹集了500万英镑。本项目采用了类似对赌的按效付费机制。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Peterborough监狱释放的囚犯的再犯罪率将与对照组囚犯6年的再犯罪率进行比较。如果Peterborough的再定罪率比对照组低7.5%以上,投资者就会获得与两组复发率之差成正比的递增回报,并且在8年的时间里,最高每年13%。如果未能完成目标,政府则完全不支付费用。司法部委托的独立评估机构采用倾向匹配法(PSM)对本项目进行分期考核。第一期考核在2014年进行,结果显示再犯罪率降低了8.4%,2017年第二期考核显示再犯罪率降低了9.7%,对两期考核结果进行加权平均,最后的结果显示再犯罪率降低了9%,超过了预期7.5%的目标。最终政府支付投资人本息共700万英镑。
对于本项目而言,投资人不仅获得了合理回报,而且产生了显著了社会效益,名利双收。对于政府而言,再犯罪率降低会导致一系列的隐性成本降低,比如监狱的费用降低、警察和法庭的费用降低等,这些成本的降低会超过政府为此多付的200万英镑,综合考虑,政府支出获得了节约。公私部门实现了双赢。
社会效益债券在中国的发展探讨
可以看出,社会效益债券起源于发达国家,所针对的社会项目具有鲜明的西方色彩,例如再犯罪率和无家可归者都是西方社会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挑战。但对于中国而言,处于经济和城镇化的高速发展期,所面临的社会问题与西方社会并不相同。一些西方国家面临的严峻社会挑战在当前中国并不突出。因此,套用西方的经验并不合适,需要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实际需求对社会效益债券进行本土化改良和修正。
在中国的社会服务领域采用社会效益债券,首先要坚持理念创新,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社会效益债券看作是社会服务供给领域的模式创新,而不应该将其等同于传统的债券,通过社会效益债券加快推进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合作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项目的探索。其次要考虑的是应用领域的选择,从我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和社会需求出发,最有可能最为迫切最有意义采用社会效益债券的重点领域包括精准扶贫、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教育、健康养老等。还要考虑投资主体的本土化,国外社会效益债券的投资人主要是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公益组织等机构,考虑到中国的民间机构不发达,专业性不强,现阶段公信力也较低,而私人企业对投资回报要求又较高,因此中国的国有企业和机构投资者会是主力。尤其是我国国有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越来越重视,越来越讲求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的综合创造。此外,其他一些问题,比如社会效果的定量衡量,项目融资额的设置,发行方式和渠道,交易结构设置等,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围绕居民生活将会产生大量的社会需求,精准脱贫攻坚战中,有大量的精准脱贫项目需要资金、产业及技术的支持,仅仅依靠政府,显然难以承受。社会效益债券引入社会资本的资金和专业优势,充分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民众也能享受到更加优质更加精细更有效率的社会服务,政府则节省了资金,满足了社会需求,实现了真正的多方共赢,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