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刘愿博士
时间:2014年10月20日下午12:30 — 14:00
地点:8797威尼斯老品牌202教室
摘要: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五章
刘愿
主流观点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土豪劣绅的土地兼并导致农民失地,大量失地农民导致社会动荡甚至朝代更替。本文认为,国家田赋是理解中国传统社会农民失地的一个关键因素。当国家提高田赋时,在人多地少的要素禀赋下地主可以通过高地租将高田赋转嫁给佃农;高田赋削弱了小土地所有者特别是自耕农的自生能力,自耕农沦为半自耕农甚至佃农,加剧了佃农之间的竞争从而提高地租。因此,高田赋既提高了地租,又加剧了农民失地。根据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省级数据的实证研究支持了上述假说:当国家提高田赋时,一方面佃农和半自耕农比例显著提高、自耕农比例显著下降,另一方面地租显著增加。佃农和半自耕农比例提高时,地租显著的提高;自耕农比例提高反而显著降低地租水平;在同时控制农佃结构和田赋时,两者对地租的作用均有所减小,表明田赋部分地通过影响农佃结构作用于地租。本文对于重新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高地租和乡村社会结构变迁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