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2019年7月毕业研究生须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并确认,以便毕业各项工作程序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预计2019年7月毕业研究生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本人学籍信息的核对、更改及确认,之后再出现的信息更改将无法进行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影响到研究生的就业和学历认证。
(二)核对信息及确认操作路径:
具体路径为:“8797威尼斯老品牌”→“校内门户”→(登录)→“办事大厅”→“个人业务”→ “研究生院业务” →“查询和修改个人基本信息” → 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左上方“确认毕业信息”按钮。
(三)核对信息内容:
学号、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学制、研究生类别(硕士生/博士生)、入学年月、结束学业年月。
如以上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更改,具体更改方式见(四),信息更改之后,学生需再次登录系统核对,并点击“确认毕业信息”按钮以提交确认。
除上述提到的项目之外的信息(例如“学习工作经历”)因来源于报考时的填报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可能存在,不影响毕业程序,无须更改。
留学生应核对“姓名拼音”一项与本人英文姓名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务必与留学生办公室(电话:62759922)联系修改。
姓名拼音示例: 李雷 Li Lei 韩梅梅 Han Meimei 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姓名拼音以其护照/通行证上的拼写为准。
(四)错误信息更改方式:
学生在校期间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发生变化,并提供合法性证明的,可以申请修改或变更其学籍身份信息。在校期间,是指学校对审查合格的学生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后,至完成毕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前的时间段。
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时间,以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中明确的修改或变更时间为准,属于在校期间的,受理申请;不属于在校期间的,不予受理。
1、学生修改姓名: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姓名的,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修改或变更证明,内容应包含现用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和修改或变更时间等(户口卡中如包含上述内容,可提供户口卡正反面复印件),经导师和院系审核,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19)。
2、学生修改或变更身份证号的,分3种情况办理:
(1)不涉及身份证号中省份和出生日期信息变化的。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修改或变更证明,经导师和院系审核,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19)。
(2)涉及身份证号中出生日期信息变化的。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修改或变更证明,研究生院将按教育部要求,联系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并报教育部同意后修改,招生数据调整后,高校依据新招生数据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3)涉及身份证号中省份信息变化的。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修改或变更证明,为排除高考中的违规行为,必要时研究生院将联系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协助核查并出具意见,根据意见办理。
3、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两项一般不能同时修改或变更,特殊情况下,学校将收集有关材料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要求的,市教委留存相关材料并予以更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不予办理。
4、修改其他信息的详见下表:
更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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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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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更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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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月、毕业年月、系所、专业、学制、研究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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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籍异动或咨询所在院系教务老师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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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到省)、政治面貌、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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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院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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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教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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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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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生在个人门户自行修改
留学生修改“姓名拼音”需先联系留学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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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修改手续一周后,研究生应再次登陆个人门户,确认有关信息已更正无误。
(五)其它
复核信息的同时,研究生应将页面中出生地、家庭通讯地址、家庭邮政编码项目信息填写完整、正确,填写完成点击“保存”按钮。
所有预计2019年7月毕业的研究生均应完成“信息核对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法完成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无法就业派遣等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