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正式启动。本着方便同学、服务同学的理念,本年度学生资助中心直接面向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请有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在9月30日前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之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学生资助中心101办理申请手续。
相关材料如下:
1、学生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复印件(老生到燕园派出所户籍办公室复印集体户口页,新生复印户口迁移证)
2、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
4、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须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5、未成年人须准备监护人同意贷款的证明
6、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写明申请贷款原因并本人签名)
7、由院系学工办代开的学费金额和住宿费金额证明。
注意事项:
1、自带黑色签字笔
2、此次申请仅针对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已申请贷款同学的续放手续已办理完成。
办理时间:2016年9月12日-9月30日 周一——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学生资助中心101(新太阳活动中心东南侧)
咨询电话:62767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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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