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中心):
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已公布,请各院系及入选推荐名单者务必按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领取初审材料
各院系应于3月11日中午12点之前,到研究生院2201领取前次提交的初审申请材料。
二、网上报名
1、入选推荐名单者,本通知公布后至3月14日16点,可先填写网上报名信息,但暂不点击“提交”;
2、3月14日研究生院组织网报辅导讲座,二教109教师,18:30分准时开;
3、辅导讲座后,申请者本人再修改、确认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指南”,同时参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等相关资料(可在留学基金委员网站查阅)。
三、准备申请材料
被推荐人须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是: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含《单位推荐意见表》)
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后,系统将生成《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被推荐者应打印申请表,签字后到所在院系盖骑缝章(院系公章、教务专用章均可)。
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已由研究生院发到各院系,由院系具体组织填写,待填写完毕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2-18项材料及其要求,具体见附件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核对申请材料。
关于申请材料的说明及要求,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在部分细节上略有不同,以学校通知为准。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因研究生院已审核并返还申请者本人,请申请者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核对申请材料,再不符合留学基金委要求者,责任自负。
四、材料提交
1、上述1-18项材料,请申请者本人准备一式两份,每份单独成套(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学费资助者为一式三份),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排好并用小夹子夹好(请勿用曲别针或加塞曲别针)。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院系统一负责填写,统一完成签字、盖章,以院系为单位,一式一份单独提交,无需加塞到申请材料中。
3、《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附件1),由所在院系统一收集齐全后,打包发送至:grshefeng@pku.edu.cn ,文件名命名为“院系代码-推荐意见”。
4、上述材料一律以院系为单位,于
3月17日
下午17:00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红二楼2201室,过期不候。
5、材料提交后请恕不予退还,请申请者本人务必自行留存副本。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何峰(62755598)。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1年3月10日
附件: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通知.doc
附件: 复审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3月中旬交.doc
附件:2011公派申请材料清单-提交CSC.doc
附件: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通知.doc
附件:网上报名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