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按照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等部门《关于组织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意见》(京组发[2007]6号),2009年将继续开展组织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时间
2009年3月初启动,5月上旬到岗锻炼。
二、岗位情况
北京市市直和区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挂职岗位共595个。
三、选拔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志愿投身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2、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理论功底。
3、学有余力,有相对固定的实践锻炼时间,博士生原则上为二年级。
4、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
5、身体健康。
四、时间安排
1、3月31日,学工部召开博士生、博士后挂职锻炼工作部署会;
2、4月1日-6日,院系宣传动员,组织选拔;
3、4月7日—8日,报名单至学工部;
4、4月9日-10日,学工部审核汇总,报送北京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5、4月11日-4月19日,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整理各高校报名信息;
6、4月20日—4月30日,挂职单位与挂职人员双向见面,确定最终挂职意向;
7、5月上旬,北京市进行上岗培训,召开工作会议,正式上岗。
五、管理考核
1、挂职锻炼时间为6个月,博士生挂职人员每周至少在挂职单位工作2—3天,暑假期间要求全职到岗工作;博士后挂职人员需全职到岗工作。
2、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北京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挂职人员的考勤工作情况从“首都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专项资金”中发放交通和生活补助,对在郊区县挂职的人员在补贴上采取适当照顾。
3、挂职锻炼期满后,挂职单位根据挂职博士生、博士后表现进行鉴定,填写《挂职锻炼情况考核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区县局级单位或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转学校或单位存入挂职博士生、博士后档案,同时建立北京市挂职博士生、博士后人才库。
4、对于挂职期间表现突出的博士生、博士后,根据本人和挂职单位双方留用意向,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六、工作要求
各院系学工办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日常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按照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好本次挂职人员的选拔、推荐和报送工作。按照岗位需求组织博士生、博士后自愿报名,一个挂职岗位每院系限报一人。 2009年挂职锻炼工作岗位情况、推荐表等资料请从网站下载(网址:
www.bjbys.net.cn)。
七、报名材料
推荐表(电子版及打印版)
八、联系人
(博士生挂职)王明慧,电话:62753595,
wmhui@pku.edu.cn
(博士后挂职)范德尚,电话:62751229,
boguanban@pku.edu.cn
九、报名地址
(博士生挂职)学工部艺园304
(博士后挂职)人事部均斋、备斋间213
学生工作部
200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