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随着每日新增确诊病例的持续减少,多数省份已经开始了逐步复工复产。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经济社会是一个动态循环系统,不能长时间停摆。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推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关系到我国对外开放和世界经济稳定。
根据部分省份公布的复工率情况测算,目前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复工率或已超过50%,但结合六大发电集团的耗煤数据测算,当前的企业复工率不足50%,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返工率普遍较低。再看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全国异地职员返工率不足30%,也就是说,即使部分企业开始了复工,也会面临多数员工不到位的难题。
根据疫情情况,分步骤、分阶段、按计划
进行复工复产
通过对比全国各省现有确诊人数和返工率数据,发现部分疫情较轻的省份,返工率却较低,如西藏、新疆、云南、甘肃、山西、广西、福建、河北、上海、天津等地区,其现有确诊人数在150人以下,但是全省返工率低于全国30%的平均水平。返工率较高的安徽、四川、重庆、辽宁、贵州、吉林、宁夏等省份,大部分属于疫情控制在较低范围内且对复工复产较为迫切的省份。湖北、广东、浙江、江苏、北京等地区,疫情尚在控制当中,虽然这些省份返工人员的绝对规模较大,但是这些地区本来就是外来流动人口集中的省份,返工率一般低于25%,这些地区有可能会面临较为严重的劳动力不足的难题。
基于目前疫情控制及返工复产的数据对比,建议按照城市疫情程度、行业分类和企业开工需求,划分复工复产分类指导方案,分步骤、分阶段、按计划进行复工复产。
第一,对于疫情控制在较低水平且人口流动较低的省份,应当适当解除交通、物流等领域的限制,科学引导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尤其引导涉医涉药、煤电油运、通信、粮油等企业全面复产复工。
第二,对于疫情控制在较低范围且返工率较高的省份,各地政府可以将企业划分为劳动密集型和非劳动密集型,进行分行业施策。非劳动密集型行业可以全面开工,同时做好监控措施,对劳务输入人员制定精细、科学的针对性方案。劳动密集型行业可适当减缓全面复工复产的进度,按计划、分阶段、缓步骤进行复产复工。
第三,疫情较为严重的广东、河南、江苏、浙江等人口流动较大的地区,这些地区中小企业和外贸型企业较为集中,对复工复产需求也较为强烈,因此,这些省份更要根据疫情进行区分,对于疫情较轻的城市和地区,可以引导其利用好已返程的员工,逐步开展复产工作。
第四,疫情较为严重的湖北地区,除保障抗疫物资和生活基本需求的相关行业,在疫情有效控制以后再稳妥组织复工复产。
第五,我国疫情严重的地区一般是外来人口流入地,而疫情较轻的地区大部分属于外来人口流出地,尽管疫情较轻的地区放松管制,但是其返程目的地为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因此,为了兼顾返程安全和用工需求,建议开通专列、点对点包车,发挥陆上、空中交通多方优势,安全有步骤的转移返程人员,确保复工用工需求。
从复工企业的所属行业来看,复工企业多数为制造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三产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存在复工难的困境。从制造业内部结构来看,与下游行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相比,产业链上游行业和资本密集型企业复工率更大。这些事实意味着,新冠肺炎下,劳动密集型行业仍然面临着复工复产难的困局。
目前,我国不仅形成了基于垂直专业化的国内价值链产品生产体系,而且不同行业之间也构成了相互交织的产业网络,牵一发而动全身,某些产业复工难的问题可能会通过产业链条直接影响到已复工企业。因此,在新冠肺炎疫情进入新的阶段,如何有序引导劳动密集型行业有序复工复产是关键。一方面,政府应采取必要的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财政政策以确保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当中的中小微企业的现金储备,避免引发因复工难而出现大批企业裁员甚至破产的局面;另一方面,劳动密集型企业自身在有序复工的同时,也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复工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复工而出现疫情反弹现象。
对于有负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的传染病,市场会存在失灵的问题,政府有形的手会弥补市场的不足。但是这不代表政府可以替代市场和民众,政府的边际成本上升,必然有自己的边界,不能做无限政府。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更要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企业、民众和各种协会等各自作用,结成一个有效的复工复产命运共同体,共克时艰。
新冠肺炎疫情在对企业生产造成冲击的同时,其实也孕育着新的机会,部分产业可以借势加速实现产业动能转换,加速产业结构转型。在这方面,政府应抓住契机,尽快出台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服务业的引领性文件,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加速传统产业的快速转型。
随着国际分工和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产品生产分工由局限于国家内部或一个地区向全球范围内跨国分工转变,逐步形成全球化的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商品贸易不再是简单的产业间贸易,而是产品内贸易。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我国生产秩序,企业复工延迟、外地返工人员面临隔离期、复产工人缺乏口罩等对我国制造业的用工、生产、订单、库存等产生冲击。
为更好地推动经济全面恢复,首先,我国应充分发挥全球产业链的资源,通过视频会议、网上洽谈、在线签约等方式,支持境内制造业企业与境外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区、产业集聚区加强供应、用工等跨区域对接,用好用足东道国关税减免、投资促进等优惠政策,缓解疫情期间企业用工、配套困难,并加强与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合作,积极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组织灵活多样的生产合作活动,可以将部分产能转移境外;其次,指导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开展海外仓储信息服务,辅助境内企业利用海外仓合理扩大库存,支持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贸易融合发展,探索复工复产阶段的交易新渠道;第三,积极与相邻国家沟通协调,尽快解除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贸易封闭,激励出口企业生产;第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与5G技术,建立与完善全球产业链应急机制,加大对全球化产业链协调运行监测、风险提示、应对指导和服务保障,创制严格周密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及时诊断并协调原料、资金、用工不足及物流、零部件供应等问题,保障产业链畅通。
8797威尼斯老品牌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文化旅游部“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商务部全球价值链专家。政治经济学专业,独立著作六部;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与《中国工业经济》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八十多篇;主持国家社科重大和教育部哲社重大攻关等纵向课题十多项。获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合著)和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论文)等诸多奖项。
供稿 |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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