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8797威尼斯老品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第五届博士生论坛在8797威尼斯老品牌储吉旺报告厅举办。“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共有8位博士生在本次论坛中作学术报告。本文梳理了他们的主要观点(上篇),与读者分享。
2019级博士生李晨光:市场型规制对钢铁企业低碳转型发展的影响
文章选取了2007年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为研究对象,并基于2004年至2012年工业企业数据库及企业环境污染数据库,采用PSM—DID方法,分析了市场型规制对钢铁行业低碳转型发展的影响,探究了市场型规制对钢铁企业碳排放的影响机制及异质性,并进一步分析了波特假说的成立性及市场型规制对钢铁企业产能利用率的影响。这对于明晰市场型规制对钢铁企业低碳转型发展的影响,从而制定适宜的减碳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首先,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可显著推动钢铁企业碳减排,并且该结论稳健性良好。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路径推动钢铁企业碳减排:一是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实施后,钢铁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可有效激励钢铁企业更新生产设备实现生产效率的提升,进而实现碳减排;二是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可以通过激励钢铁企业改换生产工艺,增加短流程生产工艺的占比,进而实现碳减排;三是排污权交易的实施推动了低效率钢铁企业的退出,并且进一步推高了新企业的准入门槛,阻止低效率钢铁企业的进入,进而实现了在位企业的相对减排。
其次,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对不同类型的钢铁企业具有异质性的影响。在企业特征异质性方面: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实施后,国有钢铁企业、大型钢铁企业、生产率高的钢铁企业、产能利用率高的钢铁企业及非僵尸企业碳减排量相对更高。在外部市场环境异质性方面:位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及二产比重较低地区的钢铁企业,在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的影响下,碳减排量更大;财政分权度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的钢铁企业受到政府的干预较小,碳减排量相对较大;距离港口较近的钢铁企业相对于内陆地区的钢铁企业碳减排量更大;此外,在环境执法力度较强的地区,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对钢铁企业的碳减排政策效力更为显著,这说明排污权交易试点能否实现预期减排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的环境执法力度,伴随着环境规制的加强和环境执法力度的提高,企业不参加排污权交易的成本会显著上升,这有助于增加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的积极性。
最后,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对钢铁企业的营业利润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实验组营业利润平均降低11.4%,并且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实施后,钢铁企业的专利数量均无显著的变化,说明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未能激发钢铁行业的波特效应。但是,进一步将视角聚焦于大型高效的钢铁企业后发现,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促进了大型钢铁企业进行实质性创新,可以激发大型钢铁企业的波特效应,这也说明,当前我国钢铁行业集中度仍然偏低,制约了行业整体的技术创新。此外,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可显著推动钢铁企业产能利用率的提升,但是由于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实施后,钢铁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钢铁企业平均的僵尸化程度有所提高,但是并不会加重大型、高效钢铁企业的僵尸化程度。
评委老师对李晨光的论文进行了点评,并就文章中实证模型设置、数据选取及稳健性检验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
2019级博士生吴宏慧:Why does LGFV debt rise so rapidly in China? Perspective from party secretaries’ revealed preference for local government debt
从2010年开始,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EMDEs)的政府债务迅速积累。尽管发达经济体的政府债务水平远高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但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公共债务上升得特别快,而且自2010年以来的大部分增长都发生在中国(IMF,2021)。本文关注省级以下政府,即地市级和县级政府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增长的地区差异,从地方领导干部发债显示偏好的视角解释为什么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积累如此迅速。
本文的第一个目的是构建一个可观测、可度量的指标来反映地方领导干部的发债偏好(即显示偏好)。基于中国自上而下任免制度(top-down appointment system),根据党管干部原则,市级领导干部(书记)对市级政府直接控制的融资平台核心高管(董事长和总经理)有直接的人事任免权力,因此,市级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融资平台的核心高管更替可以揭示前者对债务发行的偏好。实证证据表明:一是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核心高管由现任市级领导干部任免的融资平台的债务增长率比那些核心高管由前任市委书记任免的融资平台要高出2.95%,并且这些融资平台会获得更多的政府注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二是市级领导干部发生更替后,融资平台核心高管有被更替的概率,并且本地干部(即在当地有过任职经历的干部)会比外来干部(即在当地没有任何任职经历的干部)更早地进行高管更替,这是因为前者对当地的情况更加熟悉。
本文的第二个目的是检验以上基于任免形成的联系对债务增长的解释力。首先,加总至市本级层面的分析表明,在由现任市级领导干部任免融资平台高管比例越高(即发债偏好越强)的城市,其市本级的债务增长率也越高,并且会获得更多的政府注资。其次,由于县级领导干部的晋升很大程度上由市级领导干部决定,因此县级政府很可能会积极地跟随市级政府在债务发行上的表现(即债务发行的逢迎行为),实证证据表明市级领导干部的发债偏好越强,县级政府会同步新增更多的债务。本文强调了地方领导干部对债务增长的重要影响,暗示在发挥地方党委在融资平台选人用人上的领导作用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把关作用,避免过度举债。
吴宏慧报告后,评审老师就文章的研究问题、实证方法及相关结论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并提出了几点宝贵的建议:一是应进一步阐述清楚为什么用换人而不是注资等其他行为来作为官员发债的显示偏好,建议可以比较多个指标对债务增长的解释力。二是在计量方法上,在进行断点回归分析时,可以考虑使用更高频率的财务数据。三是可进一步展开讨论换人背后的动机。四是应进一步厘清文章的政策含义,及对现实的指导意义。
2019级博士生郭雨蕙: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升触发了“波特效应”吗——来自中国水污染企业的微观证据
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在政府进行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其中的基础性工具,减排约束强,覆盖范围广,影响对象多,社会关注热,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要“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标准体系”。根据《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对促进技术进步具有重要作用。那么,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升能否有效触发“波特效应”?污染企业绿色创新是通过何种方式实现的?会存在怎样的异质性政策影响?
郭雨蕙通过手工收集整理中国2005-2013年出台的60项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信息,进一步利用同期环境统计数据库、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专利数据库的匹配数据,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对标准提升能否提高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触发“波特效应”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一是标准提升后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平均提高2.28%,显著触发了“波特效应”。动态效应方面,政策影响从滞后1期开始显著并逐期变大,企业绿色创新需要一定的前期准备和持续调整。二是异质性分析显示,政策效应在达标压力高的企业、融资能力强的企业和执法力度强的区域中更为明显,这说明有效的压力倒逼、充裕的资金基础和严格的外部监督是企业绿色转型的关键。三是机制分析表明,企业通过物化技术进步(即改造升级设备以增强清洁生产能力和末端治污能力)而非绿色专利研发的方式实现转型;同时,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效率的改善也是重要途径。四是进一步发现,新标准对生产和排污的更高要求虽然未能增加企业绿色专利申请数量,但是显著提高了企业专利质量;同时,受冲击行业的技术改造需求间接诱致其上游装备制造业的绿色专利研发,“波特效应”向上游行业溢出。因此,后续应当持续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掘排放标准对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和清洁生产改造的导向作用,同时丰富绿色转型要素供给,为企业培育良好有效的要素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
报告过程中,评委老师就政策背景、模型设置、实证呈现方式等问题与郭雨蕙进行了充分交流,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将稳健性检验时添加的省份和年份的联合固定效应前置到基准回归结果中;二是考虑度量区域执法力度差异的更准确的指标。
2019级博士生吴国维:制造业电气化的经营绩效影响评估
在终端用能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之一,是用电能替代以煤炭、石油为代表的化石能源,推进终端用能部门电气化。制造业电气化转型对其经济效益影响如何?是提升了经济效益还是增加了负担?其作用机制和路径是怎样的?文章参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简称“中电联”)对电气化率测算方法,将电气化率测算到省份-行业层面,并结合全国税收调查微观企业数据,采用计量经济方法系统性分析了制造业电气化的经济效益及其作用机理。文章的理论分析提出,电气化通过在投入成本方面影响能源要素支出、资本要素支出、劳动要素支出和土地要素支出,在成本收益方面影响生产产量及产品质量,最终影响制造业经济效益。文章的实证研究结果发现:第一,电气化显著提高了制造业行业经营绩效,且得到了省份-行业层面和企业层面证据的支持,并通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第二,电气化提升制造业经营绩效的原因是电气化既显著提升营业收入,又显著提高营业成本,但前者高于后者得以实现;第三,电气化之所以增加制造业投入成本,是由于电气化增加能源要素支出和资本要素支出,减少土地要素支出,不明显影响劳动力要素支出,而四类影响结果中电气化的支出增加作用大于电气化的支出减少作用。具体而言,对于能源要素支出,电气化整体增加能源要素支出,但其效应大小因具体产业存在较大差异,且受不同化石能源品种影响;对于资本要素支出,电气化转型整体增加了资本支出,提高了固定资产比重;对于劳动力要素支出,电气化对劳动力要素支出总效应不明显,其原因在于电气化设备虽然减少了原本化石能源设备对应的劳动力需求,但电气化所需的劳动力素质提升和培训相关开支增加抵消了前者作用;对于土地要素支出,电气化降低了土地支出,这主要源于对土地需求的降低,减少了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要素;第四,进一步分析中,文章还论证了电气化经济效益受资源配置效率影响,体现为在国资占比较低和市场化程度较高样本中电气化经营绩效更高。第五,文章的拓展分析表明,尽管具有经营绩效提升作用,企业电气化仍受高昂投入和运营成本、机会成本、不确定性和原有设备折旧等因素制约。文章的研究结论说明,尽管电气化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渠道复杂,但电气化对制造业行业并没有产生系统性成本,相反增加了制造业经济效益。这意味着制造业电气化不仅推动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还额外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收益。
报告过程中,评委老师与吴国维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对电网公司供电特征、基准研究结果呈现方式以及分样本回归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同时,评委老师对文章文本的修改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供稿单位:资源、环境与产业经济学系
供稿人:李晨光、吴宏慧、郭雨蕙、吴国维
美编:初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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