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英国的养老金改革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此轮始于2008年的英国养老金改革,其重要目标之一是促进英国私人养老金储蓄,逆转养老金参与率长期下降的趋势,帮助人们保持未来合意的退休生活水平。这轮改革的亮点之一是引入了“自动加入(automatic enrolment)”机制,即符合条件的员工,雇主必须将他们自动加入至一个职场养老金计划(workplace pension)。
所谓“自动加入”,是指将“默认选择”设置为“加入”(而不是此前的“不加入”),同时,如果雇员不愿意加入,可以在30天之内选择退出。在英国,该项“自动加入”机制,按照企业规模(指雇员规模)从大到小的顺序渐次铺开,实施时间从2012年10月开始,至2018年2月,符合条件者全部实现“自动加入”。目前最低缴费率是雇员收入的2%(缴费基数为雇员收入中的5876英镑至45000英镑的部分),其中至少1%来自雇主缴费;从2018年4月起,最低缴费率将增至5%,其中至少2%来自雇主缴费;从2019年4月起,最低缴费率将增至8%,其中至少3%来自雇主缴费。
根据英国工作与养老金部2016年12月发布的《自动加入评估报告2016》,截至2016年10月,共有超过687万雇员,经由“自动加入”机制,加入了职场养老金计划。2012引入“自动加入”机制前后,职场养老金计划的参与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2005年至2012年期间,参与率从62%下降至55%;2012年改革之后,参与率显著上升,2015年增至75%。分部门看,公共部门的参与率基本稳定在较高水平(2015年为91%),私人部门的参与率在2012年改革前后变化十分明显,2005年私人部门的参与率为51%,2012年降至42%,2015年又上升至70%。
英国为何在养老金改革中引入“自动加入”机制,根据英国国家储蓄信托机构(NEST,该机构是英国政府为实现“自动加入”机制而专门设立的机构)首席投资官Mark Fawcett先生的说法,“行为经济学”是引入“自动加入”机制的重要理论基础。
行为经济学具有不同于传统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框架,它融合了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注重从真实世界中的人的行为入手,开展观察和分析。传统经济学假设人是理性的,但在真实世界中,由于存在“有限理性”和“有限自律”,人们的选择行为往往并不是对他自己最有利的,特别是当进行长期的消费和储蓄决策时更是如此,养老金决策就属于典型的长期决策。记得几年前,国际知名养老经济学家、英国伦敦卡斯商学院David Blake教授来北大演讲时谈到,我们通常假设人是理性的,好像每个人都是“经济学家”,都会在选择决策时考虑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但实际上,比如在英国,95%以上的人都不是理性的,都不是“经济学家”,而只是“普通人”。因此,我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包括在进行养老金制度设计时,就不能假设每个人都是理性的,而应当充分考虑行为经济学的很多观察和研究发现。
比如,行为经济学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而不是“理性”的。如果一个人是理性的,那么根据生命周期模型,他就会从最大化终生效用的角度,安排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消费和储蓄(即平滑消费),会为退休养老做好准备。但在现实中,人们很难准确地预测所有相关变量,比如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收入、支出、投资回报率、税率、通胀率及预期余命等,很少有人能够真正实现“理性”的决策,因此很多人在退休时的储蓄往往是不足的,退休生活的水平往往被迫大幅下降。
再比如,行为经济学认为人是“有限自律”的。这意味着,即使一个人是理性的,知道应当怎么做,比如应当怎么进行养老储蓄,才能使终生效用最大化,但由于人的自律能力是有限的,他往往不能按照理论上的最优路径自律地进行养老储蓄。这其中的一个解释是,人们的短期折现率往往高于长期折现率,人们容易“今朝有酒今朝醉”,至于明天的养老,那就“明日愁来明日愁”吧。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人的惰性和拖延症,这导致人们在面临选择的时候,往往倾向于接受那个默认设置的选项。
从真实世界的情况看,应当说行为经济学关于人是“有限理性”和“有限自律”的假设,比起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更加贴近现实。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在养老金制度设计时,就应当高度重视“默认选择”的设置。英国养老金改革2012年引入了“自动加入”机制,在引入前后,职场养老金计划的参与率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便是说明“默认选择”设置的重要性的典型案例。
“自动加入”机制本质上仍然是一个“自愿”的机制,而不是“强制”的机制,人们仍然有权利选择退出与否。与原先的“明示选择(positive election)”相比,“自动加入”的区别在于将“默认选择”的设置从“不加入”更改为“加入”。在“明示选择”之下,只有明示加入,才能加入;在“自动加入”之下,除非明示不加入,否则就默认加入。在理性人框架之下,由于本质上参与者均享有自由选择加入与否的权利,因此 “自动加入”与“明示选择”基本没有区别;但在行为经济学框架之下,仅仅由于“默认选择”设置的不同,二者便表现出显著不同的结果。
需要说明的是,“默认选择”设置的重要性,不仅表现在养老金的“参与选择”上,而且表现在养老金的“投资选择”和“领取选择”上,比如是否将设计合理的“生命周期基金”作为养老金投资的默认选择,将“年金化领取”作为养老金领取的默认选择,都十分值得研究和考虑。
转载自《中国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563期,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