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毕业季和入职季的到来,大学毕业的莘莘学子们大都非常忙碌,除了给自己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之外,还需要考虑的另外一个重要事情,就是给自己的档案安一个家。这个家安在哪里,怎么安,一直让无数的学子们纠结不已。今年8月11日,新华网突然发表了一篇题为《全国每年档案收费至少数十亿支出细则从未公布》的文章,陡然间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媒体纷纷对各地的档案管理费用进行了很多的报道,而报道的主要焦点则集中在:巨额的档案管理费用应该不应该收取,以及巨额的档案管理费用到底都去往何处。这个曾经让无数学子们纠结的问题,再次摆在了公众的封口浪尖上。
公平的说,单纯就档案费用的收取和其流向问题进行讨论,如同夏季的雷阵雨一样,来去都只是朝夕之间。事实上,大家关心的无非是档案费用是否过渡收取以及能不能取消,档案费用的流向过程中是否存在着腐败和被档案管理部门滥用等问题。就我个人的判断,国家在档案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上,并没有像现在舆论媒体所质疑的那样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地区存在的收费过高等现象。
关于个人档案费用问题,我们应该进行理智的看待和思考。其关键在于,档案管理究竟是属于公共服务部门的公益服务,还是属于商业服务性质的服务。如果属于前者,那么理所当然应该由政府买单;而如果属于后者,那么所收取的档案管理费用就是正常收费范围,而且收费标准是经过合法审核批准的货真价实的价格。那么,个人档案管理到底是公益服务还是商业服务呢,这不应该由政府确定,而应该由个人信息的使用主体来确定。
个人档案之所以对我们每个人如此重要,是因为档案资料中含有关系到我们个人历史经历的鉴证,这些鉴证对每个人的社会活动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明资料,比如对报考公务员,干部政审,甚至办理出国手续和退休金的领取等问题上,都起到重要的证明作用。而使用这些资料的主体,既有政府单位,也有商业服务性质的单位,这就造成了目前档案管理服务,既有政府公共服务性质,又有商业服务性质的双重特征。
而公众舆论之所以热衷于此话题,是由于此问题涉及到公众的利益,尽管每月十几元左右的档案管理费用,在现在经济社会中并不会产生多少边际效益的满足感,但是毕竟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谓民众利益无小事。同时,被收取档案管理费用的人员,感受不到相应的服务,自然便会这种垄断性的收费产生反感。这也是新华网这篇文章一经发表,就产生了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果的原因。就在文章发表后第二天,国家公布了将会在2016年开始取消收取档案管理费用的消息。
就在公布档案管理费用将被取消,舆论逐渐趋于平静的时候,当重新审视这个问题时,发现这是一个很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现在的个人档案管理制度真的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吗?档案管理费用的取消能否帮助这个制度存续下去呢?
回顾当时在建立个人档案制度时,我们不难发现,当时的经济主体是以公有制经济占完全主导地位,我们大多数人是以“单位人员”而存在于社会,鲜有“社会人员”的概念。人员的流动完全是依靠国家的计划分配和有序的控制,再加上以土地为基础的固定户籍制度,个人档案制度在计划经济时期,完全能够适应当时社会的个人管理体系发展的需要。而随着计划经济的逐步开放,人员的流动已经由以单位为主体的流动方式,逐步过渡到以个人为主体的流动方式,甚至连固定户籍制度都已开始纳入改革日程表了,很显然,目前的个人档案管理制度似乎与现实的人员流动管理有些格格不入了,而且日益成为人员流动的桎梏。从存档单位公布的众多死档数量的事实,就已经说明这个制度在经济活动中的不适应性。
让我们比较一下在市场经济活动比较发达国家的情况。个人档案管理制度都是以个人为管理主体,将公共服务性质的公益服务,纳入由国家负责建立的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授权给相关部门维护、管理和使用,如户籍资料,违法记录和个人纳税记录等。同时,将商业服务性质的个人信息资料,以个人的资料为基础,建立商业用途的信息查询平台,由商业使用公司集体维护、管理和使用,如个人信用记录是在商业银行体系基础上建立的信用查询。而其他的个人信息资料,如个人学历,工作履历,职称资格等等,则主要依靠个人提供自我管理和维护。当然,如果个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料,而被公众获悉,个人所付出的代价也将是非常惨痛的。2011年德国国防部长因为剽窃文章而辞职;2012年匈牙利总统因为涉嫌抄袭博士论文而辞职,等等。他们除了需要付出名誉上的损失,更严重的是,他们为之奋斗的事业将会因为提供虚假资料的事实而彻底终结。因此,依靠道德底线维护个人的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同样可以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管理工具,关键是需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
就我国的现实而言,改革现有的个人档案管理制度,也并非人们所想象的,依靠取消档案管理费用就可以天下太平这么简单。首先应该确定改革方案和统一个人档案管理体系。就打破目前多龙治水的格局,建立统一管理体系是管理层面临的非常棘手的问题。其次,建立统一的国家个人信息网络平台,实施大数据化管理,打破现有利益分配的格局,区分公共服务的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范畴,这既需要有非凡勇气,也要有一批具有统筹能力的执行人员。
因此,未来个人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绝不是在现有的框架体系范围内就能够解决的。重新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个人档案管理制度,需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如果只是按常规走老路改革,只是简单地从照顾多数人利益出发,进行治标不治本的改革路线,即使取消档案管理费用,也难以彻底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员流动中个人档案管理的问题。届时,我们浪费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而会错过最佳改革时机从而背负一个历史的包袱。归根到底,我们需要的改革,是建立一个“以人为本”个人档案管理制度,既方便人员的流动管理,也方便提升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 原文刊登于《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