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余额宝是其中突出的代表。但在今年两会召开前后,围绕其作用却产生了激烈的争论,甚至出现了截然对立的了两方观点:一方认为余额宝与“吸血鬼”无异,应予取缔;而另一方则坚持认为余额宝是“天使”,应该任其自由发展。虽然日前中央银行官员明确表示不会取缔余额宝,但有关争议仍然余波未了。特别是,对余额宝钟爱有加的人们,十分不喜听到“加强监管”的说法,自觉不自觉地将余额宝“天使化”,对酝酿推出的针对余额宝的监管措施心存疑虑、焦虑甚至厌恶。由此看来,仍有必要做出一些澄清。
余额宝的横空出世的确堪称奇迹,可说是因缘际会,在一时之间恰好凑齐了天时地利与人和。但究其真身,原本既非魔鬼,亦非天使,不过是借助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起来的货币市场基金而已。吾人忍受银行存款的低利率久矣,忽遇余额宝高高挂起高利率的旌旗向银行挑战,顿时惊为天使,原也在情理之中。但若因此而一味赞美,且完全不容旁人置喙,就有些不合常理了。这不仅是在让余额宝承受其不可承受之重,而且也会使自己无法事先在心理上对可能出现的不便和失望有所准备。
余额宝,生为货币市场基金,绝对不是带着给投资者派发红利的任务来的,也不是奔着打破垄断,推动利率市场化而来的。不是说它在这诸多方面没有积极作用,而是说那些显然不是它的使命。作为市场参与者,余额宝有它自身的利益诉求,也有它的与生俱来的特点或者说弱点。
首先,虽然余额宝已经澄清了对它是“吸血鬼”的指责,声明在其所获取的银行支付的协议存款的高利率之中只赚取了很小比例的管理费用,但这一获利模式反而不无可能造成对其不断扩大规模的激励。而伴随规模的扩大,管理基金的复杂性会加大,种种麻烦和事端有可能会接踵而来。特别是如果又是在短时间内“野蛮成长”起来,无疑会使这类问题更加突出。无论是已经进入的、还是后悔没有更早进入的投资者,对此都不可不察。
其次,余额宝规模的扩大,主要是借助高利率诱使人们把银行存款搬运过来,但支付高利率并非它做出的有约束力的承诺。事实是,银行存款搬过来之后就变成了股份,存款者就变成了股东,不再是优先级的债权人,其收益率当然就不再有保证,而是取决于基金净值的变动,亦即取决于基金投资的收益。这也就意味着,这项投资的收益率有可能波动和下降。甚至跌破面值的可能性也并非不存在,次贷危机中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行业所面临的局面正是如此,以至于美国有关政府部门为避免系统危机而不得不出手相救。
再次,虽然货币基金承诺投资者可以随时赎回,并且提供转账支付服务,但是,不仅赎回和支付并非没有限制,而且,一旦基金在短时间内遭遇大额赎回,形式上就无异于银行遭到挤兑。货币基金除了通过变现其持有的资产加以应对之外,远没有银行那样的在负债方获取流动性的招架之功。虽然通常说来其持有的货币市场工具往往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但若想在短时间内完成大规模的变现而又不损失价值,多半也是难以完成或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特别是当整个货币市场出现危机的时候,就更是如此,正如美国次贷危机期间发生的那样。
尽管上述几点对于了解货币基金的人而言已可说是基本常识,但值得玩味的是,第一,很少见到对于不了解情况的人做出上述提示;第二,对于了解情况的人,则往往在承认有上述问题之余将其轻描淡写,以“一般说来不会发生”一句话轻轻带过。余额宝则被认为更加不会出现上述状况。因其有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支持,有支付宝沉淀资金作为缓冲,有银行协议存款的合约保障,等等。姑且不说有关支持和保障是否能真如期待般发挥重要作用,这一推论实际上体现了“灾难短视症”的典型心理,即认为发生概率很小的事件根本就不会发生。但是,即使可能性很小,投资者也应该自问,是不是真的考虑好了一旦所不乐见的情况出现该如何应对和自处?
如果在对一切不利后果都了然于胸的条件下,仍然无怨无悔地选择把银行存款转移过来,那才是真正理性的、负责任的投资者。否则,如果先把余额宝捧为天使,让它帮自己赚钱,万一出了事后,或者不依不饶,或者找政府兜底,那就是典型的败德行为或道德风险问题了。而政府如果预见到,一旦出了事不仅自己要受到指责,还要出面善后,那就不如平时加强监管和规范,可以更好地防患于未然。
不过,仍可不时见到对加强监管不以为然的主张,其理由概略说来大致有二:一是认为互联网金融尚处于萌芽阶段,需要的是呵护而不是严加管教;二是不相信政府部门会管好,担心政府强势的介入会阻遏互联网金融的活力。但是,据最新报道,余额宝用户数已经突破8100万,超过了全国股市活跃的交易账户数目,资金规模已达到5000亿元人民币,跻身全球货币基金前列。已然成长为庞然大物,继续“卖萌”已经不具可信性,加强监管的必要性进一步突显。
至于如何促使政府监管能够管好,则可再进一步具体设计和论证。应该相信,过去那种不得不听任政府部门武断干预的环境已经完全改观了。日前余额宝方面在解释它们并非没有受到监管时,提到过去一年内接待了几家监管部门共多少次、多少人,却并未减缓其成长的步伐,可见监管部门不会贸然行动,而是会先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避免殃及金融创新,损害市场效率。
而深入说来,加强监管其实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的效率。通过制定和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具体规范,可以达到清平场地,创造和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的效果。这意味着,对余额宝加强监管并不是越严越好。比如,完全不必比照银行存款来监管余额宝,而是就该与其它货币基金同等待遇。同时也应允许和鼓励新竞争者加入,推动各种宝,以及银行的类似产品参与竞争。
而在这一过程中,尤为基本的一点是,应该明确要求余额宝在拓展业务时,务必进行更为全面的信息披露,不应也不必将自己打扮成天使,而是要向投资者告知其可能承受的风险、不便和应承担的义务,让投资者可以在充分了解有关信息的条件下,根据自己的偏好和预算等条件,在各种金融资产之间进行选择和配置。这首先关乎金融消费者保护,但进而其实更关乎市场经济是否能够有效运行。
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表明,只有在地位平等的交易各方都能充分掌握相关信息的条件下,市场效率才能够实现。这意味着,如果加强监管能有助于保证交易各方地位的平等,并有助于相关信息为各方所充分掌握,那么,就会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