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雾霾指标不断恶化,雾霾已一步一步挤到国家重大灾害事件处理的紧急线上。为将“霾老虎”关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大笼子,各界本应积极主动献计献策,然而,我国与雾霾治理相关的六个界别却出现了一些怪现象。
自然科学界集体失声。雾霾的主要成因,到底是气候变暖、大气环流缓慢等自然过程的结构性变化,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交通排放与扬尘等社会和人为因素?我们至今还没有看到科学界给出令人信服的权威研究结果。
经济学和行为学界普遍麻木和失察。经济学界没有将经济增长与雾霾形成的动态机理和社会福利后果联系起来,启动大规模联合研究,这和其经世济民理念大相径庭。而对于国人丢弃垃圾等不良行为,以及如何调整矫正,行为学界的迟钝和失察也让人感到汗颜。
工程学界不见自责。我国几乎所有市政道路,马路牙子和树木花圃的基面都比路面高,风雨过后,尘埃泥浆进入路面,经车轮反复碾轧又变成扬尘。当成百万车轮轧过时,就形成了巨型高效的扬尘器。而城市环路的车流,又减弱了尘埃散出的力道。但工程学界在雾霾治理方面表现得像个局外人。
传媒界哨子持续吹错。对2003年前后北京的雾霾,媒体界一度把内蒙古的沙尘暴用作出气筒,近年又把原因指向经济建设规模和产业构成;这几个月,西方治霾经验被提到媒体重要位置。但无论是推诿责任式的报道,还是拿来主义式地生吞活剥西方经验,恐怕都很难解决问题。而立足于中国地理环境、经济成长阶段、城市规模、城市群数量,人群密度等国情的自污染机理,却在国家综合部门关注后才成为报道热点。
环境主管部门和综合部门应对失准。我国黄土高原及关联过渡地带近500家城市,其治污目标应是颗粒性污染加气体性污染的综合为第一要义。但多年来,环保部门始终未瞄向颗粒性污染这个首要目标,主攻方向就偏了。现在很多大中城市虽都启动了PM2.5监测工程,但被动性特征依然很浓。
立法部门资源贫乏。参与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和绿化类工程招投标的公司,每次都标榜自己增加了多少花圃和绿化点,殊不知,违反颗粒性污染原理建的绿化点面越多,颗粒性污染源越多。改变这种情况的有效路径是法律变量。但多年来治理雾霾的立法智慧资源,几乎不能进入我国的立法体系运行中,公共品的适当有效提供几乎缺位。
上述界别应是我国雾霾治理最重要的层别主导力量,如果它们仅关心自己的界别利益和部门利益,那国家环境只能长期处在恶质之下。光靠教育别人,惩罚性地收费管理,那就太不敬畏其工作岗位的神圣性了。
(原载于2014年3月12日《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