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2013中国信用4.16高峰论坛上的发言整理稿:
第一,价值共识需要辩证看待。什么是价值共识呢?用现在流行的说法其实就是我们大多数人共同的中国梦。三天前我在给北大的研究生们上课的时候,让每位同学坦诚地说出自己的中国梦。二十几位同学的答案,集中为三个方面:一是现实的物质诉求,比如:找份薪水还算满意的工作,当然,得有北京户口。买得起北京市地界房子,哪怕是在房山或平谷;二是有北大特色的精神诉求,比如希望能够自由地生活,自由地思想,让这个社会更加多元,更加丰富多彩;第三类,延续了北大“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传统,有不少同学们表达了对国家富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祝福。我以为,这就是我们在改革深化进程中的价值共识。
然而,对于这样的回答,我既为同学们感到骄傲,也为他们感到纠结。骄傲是因为他们仍然有历史的担当和责任感,他们依旧怀有“经世济民”的抱负和情怀。纠结是因为他们的梦想看起来并不那么容易实现。讨论和寻求价值共识的意义在于求同存异,团结和谐。如果价值共识难以落地,那么就很难起到团结的作用。从“八荣八耻”到“让人民活得有尊严”,再到十八大报告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提法都是我们认可的拥护的,而且是认可拥护了许多年的。如果说八荣八耻和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要求太多太高,那么“活得有尊严”是相对简单的一条价值共识,可是许多年过去了,对大多数年轻人来说,在难以企及的房价面前,很难感受到生活的尊严。我想,我们从来不缺乏价值共识,缺乏的是实现共识的途径和勇气。
第二,社会互信首要的是官民互信。从行为主体来看,所谓互信,无非有两大类别:一种是私与私的互信关系,二是私与公的互信关系。通俗而言,即民民互信和官民互信。我们知道,当民与民之间发生信用矛盾时,可以由道德约束,也可以由法律约束。在后果上,民民互信涉及对象少,社会影响有限;但是,对于官民互信的问题,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对等,官对民有行政、法律等多种约束手段,而民对官的信用缺失却没有有效的约束。举个例子: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当我们逃税时,会受到法律制裁。同样,国家有保护公民财产的义务,可是当我们的房屋受到强制拆迁时,保护者却隐身了或失语了。所以官民互信关系中,当下更重要的是恢复和建立民对官的信任,也就是政府公信力的问题。
王安石的一首诗写道“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战国时期的商鞅以重金为代价使百姓相信政府令出必行。反观最近几年,政府有关部门今天宣布价格不会调整,明天汽油和天然气就开始涨价,丝毫不顾民意如何。在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下,成了“一金为重百言轻”。公信力就是我们党强调的群众基础,政府失去了公信力,就会面临丧失群众基础的危险。最近郭美美和红十字会事件再次发酵,其实是人们藉此机会表达对政府公信力不满的集中宣泄,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实际上,官民互信是把双刃剑。政府公信力继续受到损害的话,将直接危及执政基础。然而通过诚信建设改变这种局面之后,有形的融资成本和无形的社会管理成本都会大大降低,在这个意义上说,诚信建设又是未来改革最大红利的来源之一。
第三,发展思想市场,成就共识与互信。2011年底,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对中国人说了一段发自肺腑的话:“回顾中国过去三十多年,所取得的成绩令人惊叹不已,往前看,未来光明无量。但是,如今的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重要问题,即缺乏思想市场,这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他接着说道:“开放、自由的思想市场,不能阻止错误思想或邪恶观念的产生,但历史已经表明,就这一方面,压抑思想市场会遭至更坏的结果。一个运作良好的思想市场,培育宽容,这是一副有效的对偏见和自负的解毒剂。”
我们抛开金融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具体深化领域不说,在形而上的层面上,多元的价值观念和无序的经济伦理是中国未来改革深化需要跨越的巨大鸿沟。发展思想市场,不仅能培育宽容,也能够培育良好的价值共识和社会互信,更重要的是,能够为我们提供寻求实现共识和互信方法的可能。
(经济学系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