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于
2010年10月18日
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二五”)。为进一步深入解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十二五”规划建议,人民网理论频道记者对8797威尼斯老品牌经济学系副主
任苏剑教授进行了专访。
苏剑教授表示,目前对于我国转换经济发展方式来说,存在一些有利条件,也就是构成所谓“机遇”的一些因素。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永远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试错法”,“摸着石头过河”。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三个机遇
“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苏剑教授认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已经到了非转变不可的时候。首先,我国的发展阶段已经通过了刘易斯转折点,经济由劳动力大量过剩向劳动力逐步趋向短缺转变,劳动力成本大幅度上升将不可避免,在这一大背景下,原来那种劳动力密集型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
其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人民的收入水平迅速提高,对各种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我国就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资源压力。降低资源消耗自然就成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最后,出口导向型战略也难以为继。出口占到了我国GDP的35-40%,这个比例太大,使得我国经济的这种过度依赖出口,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这种战略导致外汇流入过大,引发国内货币投放过多,导致国内的流动性过剩,从而导致国内的通货膨胀压力和资产价格泡沫,使得我国金融危机的压力逐步积聚,给我国经济埋下金融危机的隐患。
而要转换经济发展方式,科技进步、深化改革开放是必不可少的两个措施。目前对于我国转换经济发展方式来说,存在一些有利条件,也就是构成所谓“机遇”的一些因素。首先,金融危机导致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出现困境,工资过高导致这些国家生产成本过高,企业经营困难,所以就有了寻找低成本生产地区的愿望,而我国的劳动力素质、投资环境等方面恰恰能够满足他们的要求。
其次,经过30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增强,有了一定的财力和高素质的劳动力来进行研究与开发,为技术进步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最后,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的实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确立,但改革尚未完全完成,在政治体制、社会体制、经济体制(如要素价格体系)等方面还有巨大的潜力可挖。
2、应该协调劳动收入和增殖性财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
对于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
苏剑教授认为现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收入在人群之间分配不平均,一个是收入的来源构成不合理。第一个好理解,现在讨论的很多。第二个关注的主要是人们的收入是怎么来的?大体来说,人们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劳动收入,一是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又可分为服务性收入和增值性收入两种,前者指的是财产被用于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收入,比如房屋租赁等等,后者指的是由于财产的价格上涨所导致的收入,比如房价、股价或其他资产价格的上涨所产生的收入。
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是,房价上涨过快,远远高于劳动收入的增长率,用房子来衡量的话,人们的工资下降幅度太快。应该设法协调劳动收入和增殖性财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确保劳动收入有合理的增长率,或者确保房价等财产价格不致上涨过快,否则就会打击人们的劳动积极性,鼓励投机,扭曲经济中的激励机制。
3、消费最终是由科技进步决定的
“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对于这样的长效机制如何才能建立起来的问题,
苏剑教授回答道长期来说,消费最终是由科技进步决定的,因为任何产品的消费迟早都有饱和的时候,只有科技进步才会带来新的消费品,创造新的消费热点。最近
20年来的计算机、互联网、无线通信无一不是如此。
新的消费品从许多方面对人们的消费起到扩大作用。首先,有的新产品本身就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比如电视机、新电影、电脑、无线通讯等等,本身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身心享受。
其次,有些新产品延长了人们的消费寿命。比如通讯技术的发展,让人们之间的通讯变得更方便,以前需要花费很长时间靠人力进行的信息传递现在一个电话在瞬间就能完成;再比如交通的发展,缩短了人们花在路上的时间,减少了时间的浪费,这就相当于延长了人们的消费寿命,使人们有更多的时间消费。
最后,一些新产品扩大了人们的消费空间。比如交通的发展,扩大了人们的活动范围,自然使得人们的可用消费品的来源大幅度扩展,当然也就有助于扩大消费。因此,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就必须促进科技进步,加强产品创新。
4、中国的改革开放、经济社会的发展应该“试错法”
对于有专家指出的中国正在告别从摸着石头过河的时代,转变成观全局航海,这个全局要包括历史的经验,以往文明成败的经验这一观点,
苏剑教授认为,“摸着石头过河”有其历史背景,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外界不了解、甚至对本国经济的运行规律都不充分理解、改革目标和改革路径都不明朗的情况下,这一做法是合理的。
随着我国对外部世界和本国经济理解的加深,对改革目标、改革路径的认识逐步清晰,“摸着石头过河”的必要性就下降,自然就希望能够胸有成竹地推进我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有步骤、有计划、系统、全面地把握改革和发展的全局。
但是,要完全告别“摸着石头过河”是不可能的,原因就在于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新问题、新现象,对这些新问题、新现象的应对依然需要“摸着石头过河”。
实际上,“摸着石头过河”就是所谓的“试错法”,也就是面对未知问题的时候,先试着采取一种措施,看看效果如何,如果效果好就继续,否则就停止。只要存在不确定性,“试错法”就有存在的必要性,因此,“摸着石头过河”其实是永远不可能告别的,只是一个度的问题。
引自 人民网理论频道
2010
年10月28日
http://theory.people.com.cn/GB/13069689.html